經總制錢
拼音:jīng zǒng zhì qián,簡 拼:jzzq經總制錢的解釋
“經制錢”和“總制錢”的並稱, 宋 代的附加雜稅。前者始於 北宋 宣和 年間, 陳遘 以發運使兼經制使督理東南地區財賦,加征賣酒、典賣田宅的牙稅,常賦外的頭子錢,以及其他項目的稅金,稱經制錢。其後 翁彥國 為總制使,效其法別立名目徵稅,稱
“經制錢”和“總制錢”的並稱, 宋 代的附加雜稅。前者始於 北宋 宣和 年間, 陳遘 以發運使兼經制使督理東南地區財賦,加征賣酒、典賣田宅的牙稅,常賦外的頭子錢,以及其他項目的稅金,稱經制錢。其後 翁彥國 為總制使,效其法別立名目徵稅,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