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門逐兔
拼音:dōng mén zhú tù含義:
用以作為為官遭禍,抽身悔遲之典。同“東門黃犬”。
出 自:
《史記·李斯列傳》載:秦二世二年七月,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誣陷,論腰斬鹹陽市。臨刑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造句:
南海騎麟真漫浪,東門逐兔枉悲酸。
★清·錢謙益《次韻何慈公歲暮感事》之二
語 法:
作賓語、定語;指人後悔
近 義 詞 :
常用程度:
一般成語
感情色彩:
中性成語
產生年代:
古代成語
成語結構:
偏正式成語
歷史故事 :
秦朝末年,丞相李斯被誣以謀反的罪名入獄,秦二世派宦官趙高去審理他的案子。趙高本來與李斯有仇,便乘機把他的家族和賓客全部抓了起來,屈打成招被判死刑,李斯十分後悔從政,在被行刑前對次子說多想與他牽著黃狗到上蔡東門外去獵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