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治之症
拼 音:bù zhì zhī zhèng意思:
醫治不好的病。也比喻無法挽救的禍患。
出 自:
明·馮夢龍《醒世恆言》卷十:“太醫診了診脈,說道:‘……此乃不治之症。’”
不治之症造句:
假使她們真“知道立國數千年的大中華民國”的國民,往往有自欺欺人的不治之症,那可真是沒有面子了。
近 義 詞:
反義 詞:
成語語法 :
偏正式;作賓語;表示治不好的絕症
成語謎語:
最難治的病
歇 後語:
大麻風爆了皮
成語故事 :
劉德夫妻是宣德年間天津河西務鎮人,在運河邊開了個小酒店,老兩口六十多歲了,膝下無子。一日,寒天大雪,一個叫方勇的老軍士帶著十二歲的兒子方申回山東老家,來店裡躲避風雪。劉公不嫌棄他們窮,用酒肉款待他們,還挽留他們過夜,說:“四海之內都是兄弟。”方勇受了風寒,半夜發作起來。劉公夫婦又是端湯、又是加被。一早劉公冒雪請來醫生。此時方勇已是不醒人世,醫生診了脈,說:“這叫‘雙感傷寒’,是不治之症,只有七日了。”劉公夫妻把店中生意歇了,全力照料方勇。幾天后方勇死了,劉公夫婦將方勇葬在自家祖墳里,將無依無靠的方申收為義子,改名劉方。劉方辛勤幫家、奉侍義父母,家業漸漸興隆。大家都說這是陰德報應。
幾年後,義父母患病,劉方衣不解帶服侍。義父母相繼亡故,劉方將他們葬了,又回山東遷來將自己母親的墓,兩家合葬在一處,自己守著酒店安心過活。
“不治之症”指絕症或無法解決的問題。
(出自明•馮夢龍《醒世恆言•卷十》)
英文 :
incurable disease
俄語 :
неизлечимая болéзнь
日文 :
不治(ふち)の病(やまい)
其他語言:
<法>maladie incurable <maladie inguérissable>
常用程度 :
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
中性成語
成語結構:
偏正式成語
產生年代:
古代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