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刑
拼音:xù xíng恤刑怎么寫好看
恤刑的解釋
(1).慎用刑法。語本《書·舜典》:“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 唐 陳子昂 《諫用刑書》:“臣不敢以微命蔽塞聰明,亦非敢欲陛下頓息刑罰,望在恤刑爾。”
(2).特指減刑。《晉書·劉波傳》:“法苛政亂者,恤刑不赦。”《續資治通鑑·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詔恤刑。自是每歲常舉行之。”《清會典·刑部四·恤刑》:“凡恤刑之典:曰停刑,曰減刑,曰停遣。”
(3). 明 代及 清 初由中央派往各地審錄刑囚、清理冤滯的官員,常被稱為恤刑。始設定於 明 太祖 時, 成化 後遂成定製。 清 康熙 時裁省。《醒世恆言·張廷秀逃生救父》:“你爹全虧了 種義 ,一向到也安樂。如今恤刑坐於 常熟 ,解審去了。”參閱《明史·刑法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