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之爭

拼音:fǔ yuàn zhī zhēng

府院之爭的解釋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總統府和國務院之間的爭鬥。1917年春,當時的國務總理段祺瑞為擴充實力,主張對德宣戰;總統黎元洪則由國會相助,表示反對。段祺瑞指使督軍團強迫國會通過宣戰案未成,要求解散國會,被黎元洪免職。段即在天津策劃武力倒黎。時稱“府院之爭”。

詞語分解

  • 府院的解釋 .猶府第。《三國演義》第一○六回:“ 爽 每日與 何晏 等飲酒作樂……佳人美女,充滿府院。”.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總統府和國務院的並稱。 陶菊隱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第二四章第一節:“關於府院許可權問題
  • 爭的解釋 爭 ē 力求獲得,互不相讓:爭奪。競爭。爭長論短。 力求實現:爭取。爭氣。爭勝。 方言,差,欠:總數還爭多少? 怎么,如何(多見於詩、詞、曲):爭不。爭知。爭奈。 讓 筆畫數:; 部首:刀; 筆順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