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1月30日
今天是1月30日。我、姐姐還有奶奶高高興興地騎著腳踏車到錦繡路去遊園。
大概過了半個小時,我們到達了目的地。我們玩了八個項目,其中有一個項目讓我記憶猶新。那就是過目不忘。過目不忘就是給你看16個數字,3秒後隨意寫出5個數字。我暗自竊喜地想著:這個也太容易了。該我了,我才寫出3個數字腦袋就“卡殼”了。站在一旁的姐姐趕緊給我打“急救電話”,告訴我還有77和22。我馬上寫下來。公布答案後,我寫的全對了,真該謝謝姐姐得的“及時雨”。最激動人心的就要數抽獎了,可是幸運女神並沒有眷顧我,我抽了兩次都是謝謝惠顧。雖然沒抽中,但好心的老師還是獎了兩本本子給我,我真高興。
在回家的路上,我跟姐姐發生了爭執。因為只有兩把腳踏車,所以我和姐姐只能輪著騎,沒騎的人就步行。可我為了偷懶,在姐姐騎車的時候坐在腳踏車的後面讓姐姐帶著我。輪到我騎了,她說我沒有走,要再走一段路才能讓我騎。我很生氣,就只管自己一個人走,結果奶奶和姐姐找不到我了。奶奶和姐姐怕我走丟了只好兵分兩路來找我,奶奶騎著腳踏車找到了我,可找不到姐姐了,奶奶就打電話給姐姐,讓姐姐到中山公園等,過了一會兒,我們又相聚了。
為了彌補我的過失,我請她們到豪客來吃晚飯,看她們吃著津津有味的樣子,我的心才安穩下來。這件事後,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做人,做事不能自我,要具有團隊精神的精神。
1月30日這一天可真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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