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小狗
我是屬狗的,最喜歡的小動物也是狗。尤其是乾媽家的吉娃娃狗,我最喜歡。
它是一隻小母狗,叫做“笨笨”,一身毛黑亮黑亮的,一雙大眼睛隨時傳達它的感情,尾巴幾乎比鋼條還硬。
人們都說狗是貓的親戚,“笨笨”也不例外,貓和狗最像的地方是它們的爪子,平時與主人親膩時,它們的爪子底下有一個小肉墊,但是一發現“敵人”,它們的爪子變得尖尖的,鋒利的爪尖就露出來了,有時候,一爪就使“敵人”肉破血流。
狗的嗅覺太靈敏了。即使在一百個人中,也能嗅出哪個是主人。一次乾媽帶它出去,它卻東遊西逛,跟丟了乾媽。“笨笨”卻一點也不急,嗅著主人腳印的味道,快步追了上來。
我愛“笨笨”的原因,並不單單因為它的外表漂亮,而是因為它是一條忠誠的狗。“笨笨”是一條很貪吃的狗。每當乾媽吃飯的時候,它就用前爪勾著乾媽的腿,好像在說:“我也要吃,我也要吃。”可是笨笨吃的只是剩下的飯。
一天,我買了好多好吃的食物,經過“笨笨”時,我用好吃的東西逗“笨笨”,讓“笨笨”到我家來,乾媽家門開著,我本以為“笨笨”會到我家來,想不到,“笨笨”毫不猶豫地回了乾媽家。
看到這樣,我不禁想:“笨笨這么貪吃,可面對我的美食卻能毫不動心,它是多么忠誠啊!”我不但愛“笨笨”的外表,更愛它忠於主人的好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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