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個大偵探
作者:不詳 (字數:900字作文)
我的媽媽今年35歲,個子中等,身材苗條。一雙“火眼金睛”能看透我做的好事,壞事。
一個陽光明媚的星期天,媽媽去買菜,臨走時再三叮囑我:“快點寫作業,不準看電視。”我滿口答應。剛拿起鋼筆,做了幾題就不想做了。於是,我偷偷地打開電視機,順便從冰櫃里拿了瓶果汁來到電視機前,一邊看電視一邊喝著果汁。突然聽到了樓下開大門的聲音,心想:“哎呀,這下可糟了,媽媽回來了,這可怎么辦呀?”我急得像只熱鍋上的螞蟻。突然,我看見書桌上的作業,我眉頭一皺,計上心來,我從沙發上一躍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飛快地整理好作案現場後,拿起筆,裝模作樣地寫起作業。只聽“咣當”一聲,門開了。媽媽一進屋就笑著問我:“作業寫完沒?”我說:“沒。”媽媽又問:“是不是又看電視了?”我嚇的心提到嗓子眼兒,但是仍然“鴨子死了嘴巴硬”,說:“沒有證據,你不能冤枉好人!”媽媽一聽,什麼也沒說,四處尋找證據。我畢竟做賊心虛,這時,已經嚇得魂不附體的我出了一身冷汗。媽媽走到哪,我的目光就跟到哪。畢竟“薑還是老的辣”,沒過一會兒,媽媽就大叫:“我找到證據了。”我一聽嚇得手發涼,原來,媽媽發現我喝果汁的空瓶了,又發現電視機的外殼很熱,於是就斷定我看了電視。我一時嚇壞了,不過心裡挺佩服媽媽的。這時,媽媽意味深長地對我說:“不是不讓你看電視,是因為擔心你看電視影響學習,影響視力。”我聽了,心悅誠服地點了點頭。
媽媽這個“大偵探”破的案件很多。一次,我和小朋友打架了,被媽媽知道後,回到家就是一陣“暴風驟雨”。還有一次,我撒謊,被媽媽識破後,免費吃了一頓“竹筍炒肉。”
我愛媽媽這個“大偵探”,更愛媽媽的“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