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顧名思義就是見到別人有危險是挺身而出。可是當一個人沒有能力還挺身而出時,他還談何見義勇為。
我看過這樣一則新聞:40多名大學生結伴到湖北省荊州的寶塔河附近野炊,途中遇到兩名因玩耍而不慎掉進水中的小孩。經討論後,大學生們決定用“人梯”的方式就出兩名小孩。孩子順利救出了,但在救人的過程中,有三名大學生不慎掉進水中,溺水身亡了。新聞播出後不久“三名大學生該不該救受溺的小孩”成了網上最熱門的話題。我認為,在自己沒有這個能力的時候,就不應該逞強,不該見義勇為去救有困難的人
在兩個孩子溺水的情況下,我們的確應該幫助他們,但並不是像那三名大學生一樣,不顧自己性命,去“見義勇為”。在遇到那樣的情況時,必需有一個冷靜的頭腦,我們可以先教孩子一些自救的方法,請求周圍的大人幫忙,順便通知警察。
像這樣見義勇為反倒害到自己受害的例子多不勝數。
這個故事同樣發生在河邊,四名小學生在河邊玩耍,其中一個踩到河邊的青苔掉進水中,河水流得十分急,另外三名大學生在河邊拉著她的手,想把他拉上來,結果一起被急促的河水吞沒了。這,就是他們見義勇為的後果。
見義勇為是勇敢的體現,可是,在自己能力不足的情況下,卻是愚蠢的表現。
江門市北苑國小六年級 鄭雪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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