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得了一個道理
星期六,我和爸爸上街買東西。我想買豆腐乾吃,爸爸給了我五元錢。誰知營業員阿姨在忙亂中竟鬼使神差地找給我九元五角錢。我剛想把錢還給營業員阿姨,可轉念一想:反正沒有人知道,不要白不要,這錢我就先幫你“保管”吧!
這多找的五元錢對我來說,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啊!平日讓人眼饞的像皮擦、原子筆、自動筆等等東西,這時一股腦兒地擠進了我的腦門。可是,一想到這,我心裡總是感到爸爸、媽媽、老師、同學等每個人都用眼睛看著我,仿佛都知道我做了虧心事。所以,我一直不敢用這錢。每當我看到同學們在嘀嘀咕咕地說悄悄話,頭還不時地往我這邊看,心裡就十分害怕。這種提心弔膽的日子真難熬啊!
放學路上,我無精打采地走著。這時好朋友倪欣欣來了,眉飛色舞地說:“偉偉,我請客。”“為什麼?”“我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錢是媽媽獎賞我的!”“什麼了不起的事?”我緊追不捨。欣欣說:“請聽我慢慢道來。今天中午,我去買肉餅吃,忙亂之中,多找了我二十元錢,當時,我全然不知。在回家的路上,我才發現。這時,天正下起了大雨,我就冒著雨跑到那個店,把錢還給了阿姨。可我回到家時,卻變成了落湯雞。媽媽責怪我在路上玩遲了,我就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她.......”聽到這裡,覺得自已無地自容,撒腿就跑,把五元錢還給了阿姨。
說來也怪,當我辦完這件事後,頓時覺得天空晴朗了許多,渾身像鬆了綁似的,一下子輕鬆多了,好象連樹上的鳥兒也在嘰嘰喳喳地誇獎我呢!
經過了這件事,我懂得了一個道理:誠實比金錢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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