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我口服心不服
作者:不詳 (字數:900字作文)
前幾天,我家發生的一件事令我口服心不服。
我放學回家,央求老媽星期四下午(那天下午放假)上上街什麼的,留給我一點自由空間,,讓我放鬆放鬆,邀幾個同窗好友玩玩電腦。老媽一聽這話,眼時晴轉多雲﹕“小小年紀就要把媽趕出家,這成何體統?”我被老媽罵了個狗血淋頭,就賭氣不吃飯,本想老媽會來叫我回去吃飯,然後同意,誰只老媽沒了平日裡的耐性,一把抓起“打狗棒”來家法伺候,我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於是我想爬窗逃走,誰知老媽在背後冷笑一聲,掄棒便打,我如過街老鼠般逃竄,老媽也緊追在後,眼見老媽就要打中我了,我縱身一躍,跳到了一把椅子上,我沒受到皮肉之苦,可椅上的橙汁卻慘遭不測:被我跳過來時踹翻了!老媽見我這個通緝犯又犯下滔天大罪,雷霆大怒,凶神惡煞地抓起一本書,不管三七二十一,扔向了我,我左躲右閃,面對老媽凌厲的攻勢,漸有招架不住之感,節節敗退,退到了門邊,怎么辦?我一無武器,二無士氣,三無勇氣,四無......不管了,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把心一橫,,連鞋也顧不得穿,一拽門把手,想溜,“啊!”我大驚失色:老媽已幽靈般地出現在我的身後,“砰”我狠命一關門,逃之夭夭!想: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聽得老媽在背後狂叫曰:“‘終身’,你給我回來!”嚇得我魂飛魄散,一口氣狂奔上了隔壁一幢樓6樓!我確定老媽沒有追來後下去探風,不料老媽正準備去上課,我這個“亡命逃犯”被逮了個正著,“緝捕歸案”了......
過了一會兒,老爸也回來了,把我修理了一頓,又開始義務教育,老爸滔滔不絕地講著,我嘴上“恩,恩。”,心裡卻想:對於我1個小得不能在小的要求,父母也不允許,難道生孩子,養孩子,孩子就是你們的玩物不成?不,大人何曾想過,小孩也是人!是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他們對事物也有自己的想法看法,如果大人多去了解孩子,多去體諒孩子,就不會出現父母不了解孩子,對他產生誤解,而導致本可以解決的事無法解決的局面了。
可憐天下孩子心!望父母多去了解孩子,不要再讓天下孩子吃到你們的“竹筍烤肉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