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事件

作者:不詳  (字數:900字作文)

2006年7月31日,南江縣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選出了80名優秀學員到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光霧山去參加“夏令營”活動。

我們一路高歌,好不快活。不一會兒,便到達了目的地。

到了目的地,已經是11點整了。輔導員老師把我們帶到了住宿所。我們剛走到門口,定睛一看,大聲歡呼:“太好了,我們終於有好日子過了,你看,二星級的咧!”我聽了他們的話,哈哈大笑起來:“你們把眼睛睜大點!民用宿舍!”大家聽了,有點不相信,走攏去看,都說:“我暈!”

老師把我們帶到了睡覺的床上,我們整理好後,就到飯廳去吃飯了。吃完後,有同學跑過來對我說:“不好了!一中隊男生宿舍二樓2號床後面有個洞口,有人把腦袋伸進去看了看,都驚慌失措,說裡面有棺材。”我聽了,算了算,大聲說:“不好,那張床是我和張丁文一起睡的床呀!不可能吧。”“誰說不可能,不信你去看。”那個同學說完就走了。我想:我是個膽小鬼,連見了蟑螂都六神無主,怎么能讓我睡那種地方?可能睡了,明天就成“少年痴呆症”了吧。我越想越害怕,乾脆就不想了吧。

時間過得可真快,霎時間就是晚上了。當我想起這件事,就不寒而慄,全身的雞皮疙瘩緊急集合。我把這件事告訴了張丁文,他也害怕,我倆晚上只好擠在床的另一頭,怕鬼魂跑出來把我倆吃了。

晚上,我做夢,夢到自己被鬼魂吃了,嚇得我一身冷汗,從睡夢中驚醒。

哎,睡不成,就看吧。於是我從書包里拿出書和電筒,津津有味得看起來。

早上了,我跑到老闆面前,說:“我要把你告上法庭,你故意涉有恐嚇罪,要判有期徒刑15年,別以為我什麼都不懂,告訴你,我媽是警察,我還可以讓她來抓你!”老闆聽了,哈哈大笑,笑得上氣不喘下氣,說:“你說那個洞呀,那裡面裝著房梁!不信我拿出來我給你看。”於是他把“棺材”拿了出來,我才原諒了他。

“古墓”事件,你讓我晚上睡覺都睡不舒服,一大早就關心你的事,一整天都沒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