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交通安全法”有感
作者:不詳 (字數:650字作文)
讀“交通安全法”有感
“一慢二看三通行”、“紅燈停,綠燈行”這些兒歌時刻提醒我們青少年牢記交通法規,遵守交通法規,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小時候,聽了這些童謠,我都會莫名其妙的有一種害怕出門的感覺;那是因為自己並不真正的了解交通安全的含義。直到今天,我終於知道了交通安全的含義。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提高通行效率;道路交通法在交通安全方面對車和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規定,其中讓我感觸最深的是第四節: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這一節告訴我們遵守交通法規,就是要求我們做到行人走路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必須靠路邊走;過馬路時,要走有斑馬線的地方,注意來往的車輛,遵守交通信號指示燈或交警的指揮,在通過未畫人行橫道的地方,不要突然猛跑、後退;不準穿越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還要認識一些交通標誌。看著交通法規,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以前我很喜歡騎腳踏車,經常騎著腳踏車猛衝猛撞,還載著朋友上街,開玩笑似的拐來拐去,讓後面的車輛不知怎么走,還怕撞到我。當時並沒覺得怎樣,只覺得很開心。但我看了交通法以後,知道了:12歲以下不能騎腳踏車上街,也不能載人,如果做了這些事,那就違反了法規,是違法行為。我打定主意,以後不能再這樣做,和違法的事說“再見”。
交通安全法就像一堵牆,聳立在危險和安全的邊緣。在這裡,我要大聲呼籲:“讓我們小手牽大手,共走平安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