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平等的
在沒讀《買小狗的小孩》之前,我一直認為,對於弱者,同情和憐憫就是對他的最好的幫助。可是,當我讀完這篇課文後,我的思想改變了很多。
課文講述了一位瘦瘦的小男孩來到雜貨店買小狗的故事。老闆說小狗是一百元一隻,可是小男孩只有五塊六毛二。小男孩不要毛茸茸的小肉球似的小狗,卻看中了一隻小瘸狗。當老闆不要他的錢,大方地將小瘸狗送給他時,小男孩不但不接受,還要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給老闆一百元。老闆好心好意地提醒小男孩,這隻小瘸狗一輩子也不會像其他小狗一樣又跑又跳。這時,小男孩露出了用兩根鋼棍固定住的左腿,對老闆說:“先生,我自己也跑不快。這隻小狗需要的是一個能理解它的主人。”
每當我讀起“男孩子揚起了頭,漲紅了臉,說:‘我不要你送給我!這隻小狗和其他小狗一樣值一百元錢!我先付給你五塊六毛二作訂金,以後每個星期付給你五塊錢,直到付完為止。’”,一種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小男孩是多么的堅強,多么的自立,多么的有自尊,又是多么的有志氣!
我想到,街上有一些乞丐,他們身強力壯,毫無殘疾之處,卻裝出一幅可憐相在大街上乞討。他們和小男孩相比,小男孩是多么的令人尊敬,而他們又是多么的令人鄙視呀!我又想到,生活中有很多身殘志不殘的人,他們同樣是堅強自尊的,是令人敬佩的。
對於小男孩而言,他雖然身體殘疾,但是他在精神上和人格上是健全的。他的生命和其他人一樣,理應享受到平等的待遇。因此,對於弱者,同情並不是最好的幫助,其實,他們最需要的是人格的尊重!
北京市通州區運河國小五年級 張詩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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