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啟事(二年級)
作者:不詳 (字數:700字作文)
讀“尋人啟事”的時候,女孩正坐在長椅上。濃濃的樹蔭牢牢籠罩著椅子,這就像母愛,寒冷而鬱悶。女孩無言。
用女孩的邏輯講,母親不疼她母親除了愛掙錢之外,最大的偏愛就是苛求她。必須、不準、專制、獨裁是女孩給母親的定義,並作為母親的代稱。
離開這個沒有溫暖的家,女孩蓄謀以久。女孩在留下這樣一張紙條後,終於把計畫變為現實:“媽,我走了,按您的意思去把鐵變成鋼。別找我,我會活得很好。別忘我,我很漂亮。”
讀這留言,女孩感到報復的快意。
令女孩滿意的是,母親第二天就調動了A市的新聞媒體,登了“尋人啟事”。這要花很多錢的。能讓母親花不必要的錢,女孩心裡高興。
你永遠找不到我。女孩甩頭向火車站走去。在B市,女孩賣報、做工。只有在李建時才能品味出家的溫暖。
半個月後,母親把“尋人啟事”散發到了B市,這次的“尋人啟事”頗有一些檢討書的味道:女兒,回來吧,媽不再……不再……女孩開始慚愧。可不能就這么投降,女孩咬咬牙又去了C市。
每天晚上抱著登著“尋人啟事”的報紙入眠,已經成了離家女孩的一種習慣。在C市的兩個月里,沒有新的“尋人啟事”,女孩感到失落和不安。
後來,女孩終於在《C市日報》上找到了一篇與自己有關的文字,但不是“尋人啟事”,而是一則“生日祝福”:“女兒。生日快樂!”短短的幾個字讓女孩失眠了。
給母親打電話,女孩第一次撥通了那個自己私下默念過百遍、千遍的號碼。“此用戶尋女未歸,請留言。”掛上電話,女孩以淚流滿面。
契約期總算結束了,女孩風塵僕僕的趕回A市,她顫抖著按響門鈴,開門的確是個陌生人。原來,為了籌資找女兒,幾天前,母親將房子賣掉,去了南方。
第二天,報紙上多了一則啟事:
尋母,速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