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的凡人本色
在讀完賈平凹老師的長篇小說《高興》之後,使我對當今農民的生活狀態,及人們遷移至城市的問題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21世紀初中國農村裡的土地變得越來越少,到處都是施工占地的建築。
當城裡人欣然享受在都市生活得優越感之時,卻不知有太多處於貧窮與落後邊緣的農民們。他們渴望進城,他們渴望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混出個模樣來。或許做一個衣錦還鄉的王老五,是他們中絕大多數的夢想。所以城市就像一個巨人的胃,吸收來自社會最底層的農民們。然而這群沒有文化的弱勢群體,注定在這個繁華琳琅的都市裡,做一個最不起眼兒的角色。
不過他們有著專屬於自己的精神世界,他們有夢想,他們肯付出辛苦與眼淚去奮鬥。就像《高興》一書的主人公劉高興,他就是這樣有點傲有點骨氣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雜草叢中的‘蘭草’的貴氣”。
小說的主人公劉高興,原名本叫劉哈娃,是一個來自西北名叫清風鎮的普通農民。他以自己的一直腎賣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歸化成“西安人”這一都市群體之中。為了生計,劉高興與一同進城的五富,投奔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鄉村民韓大寶。然而韓大寶對這倆個同根本不屑一顧,很是冷淡。索性就打發劉高興二人去他的轄區拾破爛兒。從此一輛破三輪車與一直蕭,成了劉高興出行必備的“行頭”。劉高興津津有味的享受在“西安人”這一殊稱的喜悅之下,但他並未清醒的認識這種喜悅之下,卻藏了多少人的白眼與嘲諷。在那些所謂的城裡人的心中,再特別的野雞也終究沒有一丁點做鳳凰的命。
不過劉高興倒是活得欣然悅然,他每每以“西安人”自詡。並且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一點點尋找著他所熟悉的生活。“如果人生的光景是分節過的,清風鎮的一節,那是一堆亂七八糟的的麥草,風一吹就散了,新的一節那就是城市生活。”賈平凹老師以其敏銳沉著的筆風,深度剖析了像劉高興這樣的城市中的弱勢群體的逆反心理。他們來自農村,農村是他們的家鄉與生命的源泉。其實不論他們走到哪裡,他們內心深處永遠都捨不得他們的那片充滿熱情的土地的。不過因為種種原因,他們開始憎惡起來農村了,他們喜歡城市裡處處都另他們有新鮮感的誘惑,他們渴望能掙多多的錢,然後可以挺直腰板的在城市裡生活。不過他們有恨透了城裡人,他們習慣不了城裡人的冷漠與自我意識化。所以他們在這兩個憎惡的極點中間徘徊與掙扎。這樣一個負反饋的過程,勢必到這兩個結果。要么成功,在城市裡混出個人樣來。要么滅亡,依舊卷著來時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惡的地方。面朝黃土背朝天的過活一輩子,將進城的願望寄托在子孫的身上。
劉高興的命運,在小說的末尾早有預示,他的命運是在兩個結果中折中。他選擇了在這個明媚的城市中,最陰霾的地方與冷酷的現實做最後扎。他的生命不會因黑暗太多而被腐蝕掉,相反只會因為明媚的陽光太多而無處容身。這自認為美麗繁華的城市,容不下像劉高興這樣的“瑕疵”。
如果從進程的那一刻,劉高興深信自己已經是一個“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個農民了。那五富的死,為孟夷純掙不到那一筆錢,也許才會清醒的讓他知道他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在這個城市裡,有太多讓他這樣的小人物力不從心的事情了。
就算劉高興不願意給自己的身份定義為“農民”,那他也只是個凡人罷了。雖然在這個城市裡,有太多凌駕於劉高興之上“各路神仙”。不過劉高興卻詮釋了一個凡人的內涵,起碼不論怎樣身份渺小的人,為自己的夢想執著的打拚著總是對的,即便那個夢想相對自己來說有多么的遙不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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