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作者:不詳  (字數:750字作文)

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寫這些文字是為了什麼?是在不斷挖掘內心深處的某些層面,然後用文字作為載體呈現給他人,吸引別人的眼眸?我想自己不會如此無聊,更不會把自己弄的心力憔悴,然後在別人面前炫耀文采。在我眼中,無病呻吟的作家是很沒有職業道德和素養的打字機器。說到作家,使我聯想到一件昨天發生的事情。

坐我旁邊的某女,看見我在看郭敬明的《愛與痛的邊緣》,他的第一本書時,問我好看嗎?我的回答是還行。我的語錄里還行是與很好和不好同時劃等價的,這點語言習慣,和我交往久的人才能深切體會到。

她於是對我說她覺得小四的文章總是悲觀的,生活哪裡都是灰的,看他的文字,內心壓抑,不好!我沒有指責她,只是說了句,他有他自己的想法。

她也不再繼續追問。

現在想來,的確是這樣,但我們又有什麼權利來指責他人,既然不喜歡,又何必強迫自己隨波逐流,看這類文呢?

不一會,她似乎又找到了和我溝通的橋樑。

劉女說《小時代》很好看。

我沒看過,也沒回答,只應了聲喔。

看的出,許多青年作家原先的文字在商業利益的驅使下,已經不是內心的呼喚,而是繁華下乾枯的枝幹,外在豐滿掩蓋了內心的空虛,這樣的人太多太多,以至於我越發喜歡他們的第一本。因為第一本書,往往是最初的心靈的寫照,是青澀的眼光看待眼中的萬華世界,也是他們凝聚這個年齡階層的所有才華創作出來的作品。尤其值得閱讀。

今天下午的語文課上,老師講了一節記敘文的寫作指導。

其實很不屑,印象里只有小學生才寫這種文章,不願意寫,但要完成的還是要完成,《我想握住你的手》周一交。

後來才發現,記敘文原來是小說的前身。但是,小說可以胡編,記敘文你瞎扯試試看,判你三類就已大發慈悲了。

這些話,有點過激,不像本人的言語,莫見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