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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水穿在身上

作者:不詳  (字數:900字作文)

宮女都有“月奴”、“彩衣”、“入畫”等妖嬈的名字,但是也有在宮裡乾粗活的,叫個“三妹”,或者“老王”都可以。老王主管洗衣服,她每天要洗十臉盆以上的衣服,洗了皇后的洗宮娥的,最後才洗自己的。洗完自己的,天色已經很晚了,她往盆盆里扔了點洗衣粉,胡亂搓揉了幾把,把裙裙晾起來,就睡覺去了。

到了第二天,老王才想起自己的衣服,那是一條碧藍的縐紗裙裙,經過露水一夜地淋染

,就褪色了,變成奇怪而不均勻的顏色,老王又沒有多餘的裙裙換,就穿著這條全是水漬而且皺皺巴巴的裙裙走去走來。可巧皇帝李煜和小周后出來散步,就看見了。要是其他皇帝看見了,肯定覺得她醜,但是李煜吧,審美觀特別奇怪,他當場就寫了兩句詩:“這個裙裙真漂亮,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並且給這條裙裙起了個名字,叫做“天水碧”。

宮裡的女孩們對時裝的品位忽然進入了新的洞天,意識到穿一身繡品把自己搞得像個漆木盒子一樣,是落伍的。懂一點兒外語的,就到歐洲去定范思哲的晚裝,不過范思哲的衣服到貨太晚,要等一千多年,等不及的宮女還是用最簡單粗魯的辦法――衣服過夜不收,讓露水淋,有的衣服還互相串色,變得五彩斑斕的,晃得皇帝眼睛都睜不開。

老王脫離了洗衣婦的身份,專攻染織,她把衣服染得亂七八糟的,可確實好看。老王在這項魔術中,完成了許多未遂的少女夢想――把自己打扮成俏公主啦,仙子啦,小精靈啦。她最出色的發明,是蒐集了許多荷花,紅的粉的,深淺不同,用荷花汁一層一層地染色,染出來的裙裙,叫“不肯紅”。

老王還在皇宮派對上搞了一個服裝展演,主題是“把水穿在身上”。最讓人眼前一亮的裙裙,是用冰染成的,該項技術老王研究了三個冬天,裙裙幾乎透明,驚世駭俗。李煜看了又寫詩道:“屋子裡的宮女多,穿的衣服露肉肉(晚妝初了明肌,春殿嬪娥魚貫列)。”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染壞的裙裙,不僅可以生成老婦的聰明,也可以培養做詩的興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