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筆法
中國幾千年文化的傳承,筆者竊以為“筆法”對於讀書人的禍害是很大的。林語堂先生早就說過:“八股有法,文章無法,文章有法,便成八 股。筆法之於文學,有如教條之於教會——瑣碎人之瑣碎事也。”
有人寫文章,寫不出自己的風格,便一味的模仿前人的風格,這其實是大錯特錯的。因為“文如其人”,每人寫文章的風格必因個人的不同而互異,倘若勉強自己去模仿某人的“筆法”,其結果只會是“邯鄲學步”而已。顏之推便是很有先見的人,他怕他的子孫因為勉強作文而失掉自己的“本心”,在《顏氏家訓》裡邊說:“但成學士,亦足為人,必乏天才,勿強操筆。”
然而這么簡單的道理卻少有人能夠看透。
前段時間韓寒寫了本書《他的國》。書中有明顯的“韓式幽默”的成分,讀後使人不得不驚異於他見解的獨特。而另外一個“作家”將《他的國》山寨版為《我的國》,書中儘管還是有搞笑的成分,可以看出他是在儘量的模仿韓寒的“幽默”,但是讀罷《我的國》總覺得書中少了《他的國》里的那種深深的諷刺,只是為了譁眾取寵而已。
這就是“模仿”的失敗。
古龍剛出道時所寫的書也沒有擺脫傳統武俠小說的套子,所以名氣並不是很大。但當他完成《浣花洗劍錄》之後,讀者便知道古龍要“浣花”要“洗劍”了。果然,後來他的《武林外史》、《絕代雙驕》、《楚留香系列》、《多情劍客無情劍》、《歡樂英雄》、《陸小鳳系列》無一不在體現著古龍的“求新”“求變”。倘若古龍仍然沿襲著還珠樓主、司馬翎等人的風格,或許“武俠三大家”中也不會有古龍的位置,而讓位給倪匡了。
這便是在“模仿”的基礎上加以創新。
話歸正傳,“筆法”一詞對於學生而言是害多於利的。
袁子才在《書茅氏八家文選》中有云:
若鹿門所講起伏之法,吾尤以為不然。六經三傳,文之主也,果誰為法哉?能為文則無法,如有法不能為文,則有法如無法,霍去病不學孫吳,但能取勝,是既去病之法也。房琯學古車戰,乃至大敗,是既琯無法也。文之為道,亦何異焉?
此便道出了筆法的害處。
我在書店裡經常看見像《作文速寫》、《作文提高法》、《教你作文》這類書籍。感覺就像是廣告上說的減肥藥,抽脂機一樣,實則無效,但是“光顧”的人卻不少。現在有些人寫文章想走捷徑,
就像生孩子想要生的快些一樣。殊不知生孩子須懷胎十月才能生下來,若是瀉痢腹痛,偏認為是分娩之期已到,強行“剖腹產”,產下的只是一灘濃血和一個“肉塊”。
作文其實就像是鋼針一般。若按自己的路走下去,會越用越銳利。但有人卻偏要聽一些所謂“專家”談“寫作之法”,實則是鋼針刺這般刺那般,到頭來卻是越用越“圓滑”,沒有“犀利”性了。
其實當一個人“愛”上某一個作家之後,行文風格便自然會向那位作家靠近,但是這並非是模仿其人的風格,而是語言特色與之相近,但是終究還是有自己的味道。像蘇軾雖然學習了王羲之的書法,但是也加入了自己的風格一般。
但有的學生作文時卻偏要想用誰的語言(或許有人連有的作家寫作時是何風格都不清楚),或是一定要用什麼結構,什麼寫作手法,什麼表達方式,其實是不應該的。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有云:詩之有音節,文之有法度,君子以為可不學而解。如啼笑之憂收縱,歌哭之有抑揚,必揭以示人,反拘而不得歌哭啼笑之至情矣。
可見文章純粹是“信手習之”,若過分拘泥於“筆法”一類,豈不是太過於“俗氣”了?有“有緣木而求魚也”之失了。
崔顥的《黃鶴樓》可謂是作的極好的。嚴羽的《滄浪詩話》中更是說:“唐人七言律詩,當以崔顥《黃鶴樓》為第一。”而後李白又作了《登金陵鳳凰台》,大有與崔顥“較勁”之嫌。二人究竟是誰作得好,誰作的壞,這是一個爭論了一千多年也未有結果的事,在此也不多提了。而李白在崔顥《黃鶴樓》的基礎上,加以創新,這是毋庸置疑得了。例如崔顥“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
、“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而李白“鳳凰台上鳳凰游,鳳去台空江自流”、“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鷺洲”。乍看之下,似乎李白是在模仿崔顥,實則是李白加入了自己的風格,洗盡了崔顥“蒼涼”、“蕭索”、“愁苦”的氣息,給人帶來一種“博大”的感覺。可說是別具一格的了。
故“學人”而又不可“盡學於人”。若將之引申,則為“筆法”又不可“過分筆法”,也就是林黛玉所說的:“如果有了奇句,連平仄虛實不對,卻使得的。”
歸於正題。作文時追求“筆法”,就像是以前應試時講究“八股”一樣,終究會扼殺學生的想像力。
然而值得慶幸的是:學生現在只注重作文分數,對於作文本身也是看的很淡的。
所以我之言論猶似:“瑣碎人神侃之廢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