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給自己的是
作者:不詳 (字數:800字作文)
人生匆匆幾十載,然而你所走過的每一步,都會留下痕跡,因為它是你走過、經歷過的唯一見證。
我已經邁過十幾個春秋,在尋尋覓覓中,留下了一些不為人知的痕跡。
小的時候,媽媽常常告訴我,人要一步一個腳印,要走得塌實,走得充實,腳印是自己走出來的,沒有人能夠幫助你,因為它留下的痕跡就是屬於你自己的,無論什麼時候、什麼人,都不可能代替你去擁有它們。
我似懂非懂的看著媽媽,點點頭,告訴她我知道了。接著,又迅速地衝出門外,和別的小朋友玩遊戲,將媽媽告訴我的話拋到九霄雲外。
就這樣迷糊的過著日子,當然也留下了一些毫無意義的腳印,正因為它毫無意義,所以就連自己也漸漸忘卻了。
後來,一次偶然間在電視上看見了關於恐龍的腳印,因為那些腳印,人們懷疑恐龍在那裡生存過,也因為那個腳印,恐龍證明了自己的存在。因為那些化石,是恐龍的腳印,人們會去研究它,也因為它是恐龍,是一億多年前最龐大、最兇猛的動物。
突然,好像腦里一切都變得清楚了。
一切又恢復原來的樣子,只有一樣變了,我清清楚楚的明白了,我活在世上最大的意義是什麼。至少,我不在迷迷糊糊;至少,我不會再將過去走過的一切都忘記,因為那時我僅有的,是我自己,只是我自己製造出來的回憶。
但是,時間仍然在流逝,我仍然在走。有時候回頭望望,只能見到一樣尺寸,一樣大小,一樣形狀,一樣距離的步伐,就算是我自己看,也會覺得那時一件極其無聊的事。更何況要是別人看,真不知道他會有什麼糟糕的感悟,或者說甚至連感悟也沒有。
慢慢長大,慢慢明白,即使留下的是清晰的腳印,也沒有任何的欣賞價值,因為它總是千篇一律,即使別人看過後也不會記得。
現在,我終於明白了,人生也不過匆匆幾十載,然而,走過的每一步,都會留下痕跡,但是走過了就是走過了,留下的就再也不會回來。想要它美麗與否,全在與個人。美麗的東西不僅別人可以欣賞,更重要的是自己能夠回味。
因為我要留下最美的東西給自己,所以我必須認認真真的走好每一步,讓我的人生每一處的痕跡都散發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