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喜新厭舊
喜新厭舊作為人的一種品行,從古一直流傳至今。不同社會、不同階級的人群當中,總有這樣的人。他們有的飛黃騰達,有的庸庸碌碌終其一生,有的在悲傷憂鬱中死亡。這一切,都源於不同人對這一品行的不同態度、不同做法。
一些有錢人隨意揮霍,把奢侈作為自己的美德,他們瘋狂採購最新的東西以替代原有的東西,於是養成了喜新厭舊的習慣。他們的做法不但造成物質的極大浪費,而且也敗壞了社會勤儉節約的風氣。
似乎,喜新厭舊成了有錢人的專利,其實並非如此。我們普普通通的人,也有這種習慣。就拿古代三妻四妾的婚姻法規作個例子吧。倘不是丈夫厭倦了妻子,又怎會納妾呢?(當然一些卑鄙的情況除外)。這種喜新厭舊的人是對於愛情的踐踏,是對人與人之間美好真摯感情的一種褻瀆,這樣的人連愛情都不能專一,又怎么能為社會做貢獻呢?這種人將庸庸碌碌終其一生,不會有什麼大作為的。
有的人已厭倦了舊事物,但也找不到新的好的事物來代替它。因此,它就會嘗試著去發明,去創造,那么一樣新的東西就這樣誕生了。由於它的優越性,人們將大量購買,漸漸地那人也就飛黃騰達了。但有點要指出,當這種人停止了發明創造,那他的人生也將會像那些有錢人一樣,只是社會的蛀蟲,變得毫無價值,毫無意義。
其實,在日常生活中這種現象也已屢見不鮮了。譬如,我的一位叔叔,在他還沒有孩子以前,對自己的侄子格外照顧,特別體貼,把它視為自己的孩子來對待。
但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後,他原先寄托在侄子的愛又收了回去,全部放在自己的孩子的身上。對於侄子也開始漠不關心,一點點的錯誤也要橫加指責,對自己的孩子則如掌上明珠一樣疼惜。這不就是喜新厭舊嗎?
喔,原來愛也是可以隨意取過來、放回去的呀!
物質上的喜新厭舊已然不對,而感情上的喜新厭舊更是人性的一種悲哀。人們何時才能克服著人性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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