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阿Q
三毛說過:“如果只是為了看藍藍的天空,飛翔的鳥兒,那不叫流浪。”阿Q是絕對不會有這種情調的,然而,阿Q卻稱得上是個名符其實的流浪者。
就憑這“名符其實”四個字,阿Q又該得意一陣子了,“怎么樣,看到沒有,老子可是正宗的,你想要還得不到呢!”可誰又能說流浪者不配有愛情?是人,總會有七情六慾,阿Q也絕不例外,他想女人想得失眠。他“喜歡”吳媽,又敢於向吳媽告白這又有什麼錯?只是那句“我和你睏覺,我和你睏覺。”讓人覺得似乎含有耍流氓的成分,可是要阿Q來引經據典大表愛意,他可能做到嗎?如果他阿Q能說出:“我只有兩天時間用來把握,一天用來出生,一天用來死亡;我只有兩天時間用來把握,一天用來想你,一天用來想我;我只有兩天時間用來把握,一天用來希望,一天用來絕望;……”他就不是流浪者阿Q了,就要改名為詩人阿Q或阿Q大師,從而受到人們敬仰,可是阿Q就是阿Q,他只能說出“我和你睏覺”這樣最直截了當的表白。
美國一位心理學家說過:“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地說出一句話,即使是再最緊迫的情況下說出的話,也是經過一定思考的。”可見,阿Q是經過思考才會說出這句話的。也許阿Q失眠的那個晚上,翻來覆去想的就是這句話,只是由於語言水平有限,才使吳媽聽上去以為阿Q要耍流氓。可是,難道吳媽真的一點也不喜歡阿Q嗎?那為什麼還要趕到城裡去看阿Q被拉著游大街?是因為阿Q是流浪者的緣故?還是因為阿Q的癩瘡疤太刺眼?我覺得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在於吳媽為了保住自己所謂的名節,從而也加入不惜將阿Q送上絕路的行列。
正如文化大革命時期所謂的“成分”問題也使一些人加入了“看客”或“幫凶”的行列。“成分”不好,生活也不會幸福,可是無論是“癩瘡疤”還是“成分”都是命中注定社會使然的,愛情之於阿Q或吳媽對於阿Q,喜歡怎么樣,不喜歡又怎么樣?社會使然又能改變什麼呢?封建禮教一直束縛著國人,尤其是婦女。
從“女子無才便是德”到足不出戶,想出用又長又臭的裹腳布把腳里三層、外三層地裹住,還美其名曰“三寸金蓮”。結果呢?目的是達到了,可這“妙計”的副作用是嚇人的。婦女的腳骨折斷,疼痛難忍是一方面,足不出戶,不知天下事,又長又臭的裹腳布把婦女的思想也裹了個密不透風。什麼追求自由,為愛掙扎,結果只會以悲劇收場,還落了個不重名節的壞名聲。可是悲劇還是子孫代代或殘或缺地延續著。再說千古大師孔老二又雪上加霜地填上了幾筆,這幾筆更是給封建禮教加上了個感嘆號,使其根深蒂固。
這吳媽正是很好的遺傳了我們的“優良傳統”,名節保護得連碰都碰不得,普通人的思想尚且禁錮於如此,又何況他阿Q呢?這個頭上長著癩瘡疤,比人低幾等的流浪者,即便吳媽著實有點喜歡他,可這是關係到名節的大事啊,哪能因小失大?要怪就怪阿Q他自己,要是他不是個踉踉蹌蹌、衣著破破爛爛的流浪者;要是他不是個頭上長著癩瘡疤被人高興時拿來當笑料,不順心時連看看都覺得礙眼,恨不得給他來碰幾個響頭的流浪者……總之跟阿Q在一起,簡直是往我吳媽名節上潑污水,這可是萬萬划不來使不得的。
就這樣,我們的阿Q,可憐的流浪者的愛情,被吳媽這等小女子的名節,這封建的禮教所謂思想給斷送了前途,還死活地把命給搭上,這就是流浪者的愛情,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