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音樂生活
很喜歡聽音樂,可是聽的卻和一般人有所區別,常人幾乎都是聽流行樂,而我只對搖滾情有獨鍾。
與搖滾相比,流行樂可以說完全是無病呻吟,一群所謂的明星、偶像,要么做出一副可憐痛苦的樣子,要么做出一副借酒消愁的樣子,成天念叨著愛情,仿佛沒有愛情,就遇上世界末日,不能生活。不僅如此,那些歌手們還說自己是為了音樂而唱歌,呵,這是不是叫睜眼說瞎話?也許有個別歌手是為了表達自己生活、情感而演唱。可是,面對強大的商業炒作與媒體抽白挖底的報導,他們只有迎合歌迷挑剔的口味,跟隨流行的趨勢,哼唱著浮華虛無的詞句,而根本忽略掉了音樂本身。他們費盡心思去琢磨的,是穿什麼衣服才吸引更多記者的閃光燈,說什麼話才顯得自己更有個性,唱什麼歌已不重要,只要有人喜歡,那就行了。那些追逐“明星”的年輕人們,不也正是喜歡他們表面閃閃發光而又華麗的時尚外表?外加上“頗有個性”且有大同小異的愛情調子嗎?
說的可能有點過於偏激,可這就是我真實的想法。流行樂,能流行多久?看著吧。
看看搖滾樂吧,搖滾本身就是一種人類宣洩的方式。搖滾是有聲的武器。吉他,彈奏出了內心的不滿與對社會的反感;貝斯,責備人心的冷漠與發指人性的虛偽;架子鼓,用強烈的震撼力抨擊乏味的條令與死板的規則;嘶啞的吼叫聲,呼喚出了靈魂深處的無助與懺悔,那是向全人類唱出了自己的內心真實想法、困惑、感傷,又或是恐懼…身邊太多太多的人唾棄搖滾,說搖滾音樂完全是噪音,完全是變態的形式,完全是正常人所不能接受的。如果是這樣的話,西方國家為什麼還會有成千上萬的朋友狂戀搖滾?搖滾風其實已經飄到了我們的身邊,只是大多數人已在“搖滾”的收條上印蓋了大大的“退”,而我喜歡搖滾,喜歡不受束縛的態度,喜歡音樂真正的心靈傳遞。面讀世俗太多的秩序與規則,我們忍著,疲憊的執行這一切,看著一個個可憐的人,戴上面具,獲得金錢,又套上尾巴,獲得榮譽,周而復始,永不停止的欲望吞噬了這個原本乾淨清透的世界。愚蠢的圍觀,蒙昧的嗤笑,神聖的同情,高貴的不屑一顧…討厭這一切,怨恨這一切!創作搖滾樂的與喜歡搖滾的人,想法都是一樣的吧?他們用音樂吶喊,用音樂咆哮,用音樂感受孤獨的靈魂,用音樂舒暢受傷的心靈,用音樂撫慰受創的社會,用音樂喚醒罪惡的城市,用音樂敲打墮落的家園…這就是搖滾,是我喜歡的搖滾!
搖滾其實還分很多種類的。金屬搖滾,古典搖滾,死亡搖滾,哥特搖滾…學問都大著呢。搖滾歌手是為了心靈而寫歌,為音樂而唱歌,他們用音樂表達自己的情感,訴說自己的生活,這才是音樂的真諦!曾經聽戰車(一個地下搖滾樂隊)的主唱說:“其實我覺得錄音時用四軌音就對了,不用後期多餘的製作,簡單的就行了。因為,那才是音樂!”對啊,那才是音樂。
現在依然深愛搖滾,我想我會一直喜歡下去。不管別人怎么看,只要我自己喜歡就行!這是搖滾的真諦,也是人生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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