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口莫辯
作者:不詳 (字數:1000字作文)
鏡頭一:
她剛到這個學校,處事小心謹慎。然而,有一天,她獨自一人在寢室睡午覺,只聽“啪”的一聲,熱水瓶爆炸了。她走過去看看,爆炸的是室友的熱水瓶。也就在這時,室友進來了,她跟她講了這件事,並一再強調:“熱水瓶不是她弄破的。”室友狐疑地看著她,嘴角掠過一絲冷笑:“你見過有熱水瓶會自己爆炸的嗎?”她急了,慌忙解釋,可室友不相信。就這樣,她在室友眼裡變得很討厭。
鏡頭二:
她是他的國中同學,由於某種原因,她從外地轉到了他所在的高中,並與他同班。她在這裡無親無故,人生地不熟,唯有他。於是,他理所當然就成了她的“保護神”。有事情時,她經常找他幫忙,他也很樂意。不久,同學中便傳聞她是他的“馬子”。他拚命地解釋,同學不相信,並稱他是“懦夫”,不敢承擔責任。就這樣,在同學眼中,他變得很虛偽。
鏡頭三:
初三那年,學校明令禁止學生到網咖上網。於是,每次需要從網咖前面經過的時候,我都儘可能地迴避,以免被班主任誤解為到上網。偶然的一次,我去網咖找一個同學。結果,同學沒找著,倒是碰上了前來“剿匪”的班主任。無可非議,我被抓到了政務處。我費盡口舌想解釋清楚,卻被班主任狠狠地瞪了眼,還被說成是煮熟的鴨子,人證物證俱在還想狡辯。我啞口無言。就這樣,我在班主任眼中變得很可惡。
生活里,我們會遇到太多這樣的場面,明明事情不怨我們,卻仍是百口莫辯。無辜的我們急於脫身,拚命地想解釋清楚,可是在別人眼中“解釋就是掩飾,掩飾就是謊言的開始”。直到最後,我們不但沒被得以“平反”,反而成為令人討厭的對象。
其實,我們完全可以選擇另外的解決途徑。
這又不是生與死的較量,也不是成與敗的決戰,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倒不如發揚發揚阿Q精神,承認本不屬於我們的過錯。越多的言辭,只會使對方的誤會更深,更多的解釋,只能讓你更令人討厭。
如果她說:“對不起,熱水瓶是我弄壞的,我買個新的給你。”室友就會和她和好如初了。
如果他給同學一個神秘的微笑,不予以否定,也不給予肯定。那么,同學們就不會再去討論這件事情了。
如果我誠懇地說:“老師,我以後再也不去了。”或許,老師馬上就會認為我是一個知錯就改的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