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斑駁
習慣了隨波逐流,習慣了大是大非,青春如林花謝了春紅,太匆匆。曾經的淚水悲傷不了未來的疼痛,過往的封塵覆蓋不了此刻的寂寞,有什麼可以永生不忘,有什麼可以至死銘刻?何人何事我們可以勸服自己這樣值得。
光是十七歲的青春,便是用文字難以表達的話題。與十八一步之遙,警示著一段歲月的結束,宣告著另一段光陰的開始。回看望去,依稀可見襁褓中啼哭的自己,仿佛就在昨天。怎么?昨天和今天,竟是十七歲的光陰了!
如果把回憶摺疊起來,如果把時間倒轉開去,把青春扯拉回曾經倉促的形狀,把歲月點燃成黑暗裡跳躍的光團。我們會看到些曾經的自己,如光圈般圓幼,那是小孔成像式的回憶。
有人說:一個人總是要忘記一些事情,那么他才能記住另外一些事情,如同有人要靠近自己的身邊,必定會有人要離開。所以,我們是寂寞的。曾有人告訴我:“全世界都背叛了你,我也在你身邊,有地獄我們一起去猖獗。”然而,時光的洪流中,這樣的字眼往往被抹殺,所以,當時的理直氣壯和信誓旦旦,早已變成薄薄的一片嘆息。
然而也不是只有這樣單調的灰色。再悲哀的青春也有色彩斑斕的一刻,那是永遠也無法用遺忘取代的,哪怕是瑣屑的小事。
友誼。其實我們都是容易滿足的孩子,朋友不必多,真心的,一個就夠了,沒有充滿華麗的承諾,只有發自內心的再普通不過的關懷。這樣,足夠。
自由。多少年渴望得到的東西,卻遲遲無法實現。試圖離家出走,可一旦錢包變得癟下去,就只好回家,看到父母著急憂慮的神色,心底暗暗作痛,有苦澀的滋味,於是只好放棄。
一個人總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風景,聽陌生的歌,然後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你會發現,原本費盡心機想要忘記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記了。當命運伸出手來,我們無能為力,我們明白,有些愛要用一生去忘記,恨,一樣會模糊時間。
往事十七年,每一個故事從冷冬破土,每一首旋律連成熱火,每一枚細細的枝節蔓延到萬丈天空,每一秒都在唱著這首永不停止的流水眷歌。
誰的青春能在時間裡屹立不倒?這是個光陰斑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