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遺忘
如果可以趁著天黑摘下一顆星星,那么對它許一個早晚會實現的願望,那就是讓我遺忘。
沒那么容易卻總有一天會做到,忘記埋在第七棵柳樹下的記憶,忘記用手指頭數清的黑夜,從此,我的世界不再有白天卻可以看見陽光。
我是一個活在快樂外表下憂傷的人,無論是上帝的旨意還是與生俱來的怪癖,總之,有些恨自己。為什麼,我總是一個不完全的我,要笑對人生,也要感悟人生,然後發出陣陣悲涼的嗚吟。
連媽媽也不知道她會生出一個這樣的傢伙,十七年後變得如此不可理喻,他們都不了解我。當然媽媽也是個有點顛的人,爸爸則是棵木頭,活了上千年的那種,生火估計生不起來,也許正是因為這樣,我才會演變成現在的我。
哥哥說我這個妹妹很會關心人,看不出和那些討人喜歡的女生有什麼區別,我好想揮給他一拳,他也是個文盲,讀不懂我。
恍惚一瞬間,時間就這樣從指間流過,像流沙。不願感嘆人生短暫,時光荏苒,那些老掉牙的詞語,看了都想吐。
翻開國小作文,是的,我真佩服自己那時的錯別字寫得還那么工整,接著偷著樂,還有一個字老師沒有發現。其中有一行寫到:“我的志願是當一個可以讓每個人都快樂的快樂的人。”我沒有食言,至少我現在還是快樂的。
沒有憂傷不是一件好事,沒有磨難的人生會讓我只做平淡的人,那樣會很空虛。所以,有時在想,是要兒時不羈的快樂,還是成熟後的滄桑,迷茫了。
三年前由於蓋房子,那棵長在我家隔壁的桑樹就到了天國,總喜歡找那棵樹埋掉一些死掉了的蟲子,很莊重地默哀,然後祝它一路走好。樹沒了之後,就不在有蟲子死在我面前,也就不用埋葬,那是一件痛快又痛苦的事,我恨蟲子不恨死了的鬼。
當然目前為止我們都知道這世上是沒有鬼的,作怪的只是有些扭曲了的靈魂,所以我每次都會對那些蟲子說,下輩子再當蟲子也要是益蟲,我白痴得相信它們會聽我的,還替它們造了墳立了碑,現在,一切早已化為塵土,灰飛煙滅。
開始遺忘,遺忘過去無論痛苦還是美好,反正到老這些記憶也不能帶進墳墓里,只要曾經擁有過就是幸福,記不記得只是一種形式,無所謂。
勸自己最好遺忘,甚至忘了自己,就像主席說的人要有忘我的精神,只把別人放在心裡,而不是記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