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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高考優秀作文:可變之規則為真規則

作者:考生  (字數:800字作文)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孟氏教導子孫們小心謹記,謹記之甚,似生出了規矩既立則不可改易的道理,口中念念著孔氏“也無常理”的教誨卻終究沒有大行變法的膽量。

記得黑格爾似曾有關於傳統的論述,黑氏認為規則與傳統有相似之處,即其均為眾人遵守且隨時代的沿革而有存有改,即其論述中所提到的“傳統與規則都有膨脹的屬性。”

在我看來黑氏所言甚當,世易時移萬物萬事豈有不改之理。

時間無限歷史不息,世間萬物的內部矛盾所推動變更不止,且又相承相續,唯其相承相繼才有了“天行有常”的啟示,唯其變更不止故而少不了人們心智的相應的變化,自有規則的一天起改規則也就相應地發生,上古至今可有一規則通古今的,可有一教化常用常準的,即若有也必為今後之時代所更易,定無永存之理。

然而我也不能僅以自己的判定而否認了規則的永存,判定猶出於主觀而事實則無可爭議。

本著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信念,商君以無所不為的勇氣大更秦法,不但使秦國大為強盛,誅死六國,統我中國而為一,更是實現了社會形態的前進,其不為變法之效用則何?

綜觀古今中外,進步總是與變革相隨的,而規則之更立則為其變革中之大舉動,拿破崙於無名之中崛起,於戰火中立身,既得法蘭西國土更讓其他國家臣服,其所急之事無他,唯更立規則,於是便有《拿破崙法典》等諸多新規則的頒步,僅此可稱拿破崙氏為一智者,他深知欲進步則規則必不可存留,改立新規實為進步之大保障。

《易經》中早有“變則通”的道理,而其反面之一大例證則首推清王朝之以不變而亡,這便是墨守成規不思革新的惡果,實可誡而不可循。

如今我們加入世界貿組織,其藉以最佳化我國市場秩序的絕佳機會,我國也深明此機遇,順應時代,革新前進,必有通且久的效用。

自從人們以墨守為貶義詞開始便是於對規則認識上的長足進步,不固守,思改進,倘求永存之規則,則可變之規則方為其規則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