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魚或熊掌乎?

趙氏者,洛陽女,未作人婦。年方二八,是善辯,城中未有及也。

有客遠來,閒隙間,與趙父相談甚歡。或曰:素聞令媛善辯,願請一見。欣然允之。

未幾,環佩丁當,趙女出。

趙父不說:何故遲來?

對曰:客自遠來,理應款待。洛陽之地盛產魚,前日偶得熊掌一副,尊母之所以囑之予也。曰『薄水之心,不成敬意』

客大笑:一女何其愚!熊掌與魚,焉兼得?

趙女不言,亦笑。

客大惑:孰為汝之言匪謬乎?若爾,擇何?

對曰:兼得。

客曰:女流也!古有雲『不可兼得』未聞邪?

對曰:請說之。洛陽有魚夫,以賣鮑為業。海有大鳥,直千金。魚夫困,問:皆可得錢千金,捕何?

曰:不可兼得,擇一捕之。

曰:是若如此,則魚夫不如更業也。

又曰:魚夫日捕鮑數擔,取一,置之於大鳥之地,鳥饞而食之。鮑以殼夾之。固鳥識飛天之術,能耐其何?之時,魚父便可坐收兩利,何樂而不為?

熊掌與魚,非不可兼得,人之心也。固以一利足,是無曾想之。心無帷幄者,何以得天下?人常以少數滿,無兼得之心,無兼得之容,不可兼得。心想得兼以得之容,得之也。

客大服,乃歸。於此,趙女之名千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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