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苦與最樂
生什麼最苦呢?貧嗎?不是。失意嗎?不是。老嗎?死嗎?都不是。我說人生最苦的事莫苦於身上背著一種未來的責任。人若能知足,雖貧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雖失意不苦;老、病、死乃人生難免的事,達觀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麼苦。獨是凡人生在世間一天,便有一天應該做的事,該做的事沒有做完,便像是有幾千斤重擔子壓在肩頭,再苦是沒有的了。為什麼呢?因為受那良心責備不過,要逃躲也沒處逃躲呀!
答應人辦一件事沒有辦,欠了人的錢沒有還,受了人的恩惠沒有報答,得罪了人沒有賠禮,這就連這個人的面也幾乎不敢見他;縱然不見他的面,睡里夢裡都像有他的影子來纏著我。為什麼呢?因為覺得對不住他呀!因為自己對於他的責任還沒有解除呀!不獨對於一個人如此,就是對於家庭,對於社會,對於國家,乃至對於自己,都是如此。凡屬我受過他好處的人,我對於他便有了責任。凡屬我應該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夠做得到的,我對於這件事便有了責任。凡屬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便是自己對於自己加一層責任。有了這責任,那良心便時時刻刻監督在後頭。
這種苦痛卻比不得普通的貧、病、老、死,可以達觀排解得來。所以我說人生沒有苦痛便罷,若有苦痛,當然沒有比這個加重的了。
翻過來,什麼事最快樂呢?自然責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樂事。古語說得好:“如釋重負”,俗語亦說:“心上一塊石頭落了地。”人到這個時候,那種輕鬆愉快,真是不可以言語形容。責任越重大,負責的日子乃越長;到責任完了時,海闊天空,心安理得,那快樂還要加幾倍哩!大抵天下事從苦中得來的樂才是真樂。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這種苦樂循環,便是這有活力的人間一種趣味;卻是不盡責任,受良心責備,這些苦都是自己找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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