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同桌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想我何等叱吒風雲,今天看來要毀嘍,我的同桌是女霸王,她竟然寫了一個同桌條約,完全不公平。你們評評看:
1。飄雪不準侵犯我國領土,違者服侍本姑娘三天,本人因為太窈窕淑女、美麗可人、惹人喜愛,可以每時每刻霸占他過領土若干里
2。發試卷時,一定得尊重我這樣的美女,試卷不要太白,不要太黑,不要太密,不要太開,要合乎我的喜好,這不過分,誰叫我是再世西施,(我暈)
3。因本人最近有些近似,度數均是5。0,所以飄雪抄完不得不拱手讓於本姑娘(我也是近視)
4。值日時期,本人負責掃一組,就可甩袖走人,飄雪負責擦窗子,擦黑板,掃2組,潑水,若不乾淨,後果由本人小妹負責(我啥時成了她小妹了)
5。上課期間,要無私奉獻一些文具給我這個溫柔典雅的美女,課間要欣賞我的美樂,為參加超女打下基礎呀(別侮辱了我們的小李呀)
……
唉,還有一些呢,為了不讓各位和我一起傷心,一志決定只摘抄其中的十分之一,為了不破壞我玉樹臨風的形象還是勉為其難,可悲,誰叫我太善良了呀!你們覺的公平嗎?我容易嗎我?不知我還能不能見到明日溫柔的太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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