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等於失去
幾年前,我和同學剛從旋轉木馬上下來,就看見一個穿著藍色白點衣袍的小丑蹦到我們面前。紅彤彤的大嘴幾乎咧到耳根,大過常人一倍的手掌攔在我們胸前,指間夾著張東西在不停的搖晃。
喔,是一張照片,應該是在旋轉木馬上被 * 的。照片中我甜甜的笑,同學則做鬼臉。陽光折射在我們身上,仿佛有幸福的光芒。角度拿捏得剛好,流淌在照片中的天真快樂讓我心中一悸。問了一下價,賣10元,當時只覺太貴,就放下了。等出了公園,才想起同學下學期就要轉走,就立即後悔了。可是進去要花20元,便作罷。至今,那照片上的天真快樂依舊清晰的浮現在眼前,想起來就隱隱地針扎般地痛。
一次,街時看見一條十分漂亮的手鍊,在燈光照耀下熠熠生輝。那時我正口渴,就去買水喝,心想等買完水後在回來買也不遲。可是,再次回到店中,那條手鍊已不見了,留下的只有標價的條碼罷了。居然,又一次與美好的東西失之交臂。
……
一次又一次地錯過,一次又一次地失去。失去的都是我夢魂牽繞的東西。失去了,就永遠的失去了,無法可覓。
錯過等於失去,不自己親歷是不能明白這一點的。
一次次粗心,將形成無法彌補的過失。一次次錯過,將成為一生的遺憾。一次次失去,才真正了解什麼叫錯過。
幸福有時就是吃盡百般苦後品出的甘甜,貪婪的人未必得到;榮譽有時就是付給孤獨的創造者的酬金,不甘寂寞的人不可能得到這份報嘗;命運有時就是一根浮在大海上的木頭,抓不住就失去了生存的機遇。
幸福,快樂,榮譽,成功,都曾從每個人面前經過。只有認真對待它們,你將直登勝利的高峰;錯過的人將陷入無盡的煩惱,一點點跌入失敗的深淵。所以,人類一直都在競爭著。
但錯過等於失去,這一點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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