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流浪
我相信,李白的血里,是有流浪的。表面在詩上,寄托在酒中,實藏於心。浪漫主義詩人,浪字當頭,不管仕途多坎坷,心中卻總裝著山水,心胸卻總會趨向豁達。他字太白,暗含著純潔、率真、灑脫、開朗,也就是一種流浪,精神的流浪,心總嚮往著流浪到前方,一個真正屬於流浪者的地方。李白的流浪,就是貼近天真的幻想。他抱著流浪的心,孩子一樣幻想。
透過余秋雨的文字,我了解到一座城市——巴塞隆納。全城最主要位置上的那條大街,就叫流浪者大街。過往的流浪者,並不是字典中的定義那樣:他們乾淨、文雅、禮貌、美觀,各自為了今天的生活在街上鬧騰,明天不知去向,但決不會在巴塞隆納呆得長久,因為他們生命的意義就是流浪。當然,所有流浪者並非都刻意來到這兒,這兒只是經過,或者可以說是一個暫時落腳點。
在這條大街上流浪的血液,沒有偏激、固執、陰鬱、好鬥,大家彼此流浪,擦肩即是禮貌,不要過分的問候與擁抱,正如余秋雨篇末的文字:“流浪是一種告別,告別的原因,有的可以付諸言表,有的則難以言表。真正的流浪,大多屬於後者,被迫言表,只是搪塞。不想搪塞,當然沉默。牽牽嘴角,即是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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