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雞
“相聚離開,終有時候,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
——題記
上學時,媽媽把我送到了全市最好的國小。而我卻沒有能很好的理解她的苦心,開學的第一天,我就無緣無故的被請進了老師辦公室。時至今日,當年老師對我所說的都已經全部不記得了。喔!只是發現,認識土雞是從那個時候。
其實我並不喜歡以貌取人,但土雞的外部條件真的足以讓我從國小一年級的開學第一天就把他記得牢牢的。其實他長得也並不是有多么的新穎古怪,只是他有一雙同齡孩子沒有的犀利的眼睛,被他瞪一眼,就會覺得像被測謊儀測了一次一樣,渾身上下都不自在。當然,還有點矮(僅限相對於現在來講)。其實對他的清晰記憶是從三、四年級開始,因為那時起,我們兩就開始合作當班長。“土雞”這一外號很怪,總之見過他的人都這么說。他們說就算人長得再醜,也不會和土雞聯繫在一起吧?由於時代久遠的問題,我也記不清這一外號的具體由來了。反正自從有一個同學提出這個新名字後,人人都學著喊,這名字也就與他一起紅遍了整個年級,最後連老師也時不時親熱地叫幾聲:“小土雞!小土雞!”從此,“土雞”這一外號就正式流傳下來。不過說起來土雞對他的這個新外號也倒不惱,反而愉快地接受我們成天在他的屁股後頭叫他土雞。或許,再大家的心裡,土雞從國小一年級開始就人如其名的特有個性了吧!
對!有個性!就是這個詞!
本來搜腸刮肚想找幾個好點兒的字來形容形容他,但這個詞事先也沒商量一下就自己蹦了出來,我也沒辦法。不過這個詞還真適合他!就說她的雙重性格把,當然,我習慣把它說成是人格分裂。因為,他根本走的就是兩個極端。
他是個好學生。差不多每次考試他都能穩坐班級的前三寶座,沒有一次掉過。當然,偶爾有幾次失手考砸了,也與前面的光輝相比較的不值一提。甚至離譜到有一次考試他作弊,那個監考老師竟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他過了。(此作弊為被人借閱他的卷子),最後還硬是得了個全班第一,連同周圍幾個人的大進步。而且,每一節課你都能看到他在滔滔不絕的自我陶醉的講著,講得津津有味,精彩完美。老師都喜歡讓他回答問題,因為這樣既能讓自己的意思正確無誤的傳輸給同學,又能替自己省很多的口水;頭血液很喜歡聽他回答問題,因為既可以得到比老師還要精準的答案,又可以不必聽老師沉悶枯燥的講課以至於一覺睡到下課。出於以上的種種原因,他毫無懸念的成為老師的寵兒,同學的偶像(有別於“嘔吐的對象”)
當然,“寵兒”“偶像”並不十全十美,奇怪的是他這“十全十美”里少了近“九全九美”。睢為班長,但每逢打架鬧事都有他的份,幾次進校長辦公室又安然無恙的回來,原因是她在校長面前不僅毫無畏懼,還振振有詞說得頭頭是道,反把校長問得是啞口無言、鬱悶不已,也只得放他一條生路。這樣幾次下來,總讓人覺得她有大難不死九條命的特異功能。雖然人人對他都敬佩有加,但從古人千百年來定下的標準看來,他也只能是一個壞學生。
於是,“好學生”和“壞學生”就像兩個標籤,在他的身上來回不停的換。今天是這個,明天又是那個,讓人眼花繚亂,僅有一點的分辨能力也消失的無影無蹤。
所以,他――怎能用一個詞就形容得了?
對了,光顧著介紹她了,寫得像一個個人生平事跡介紹一樣。下面就有請我隆重登場了!(鼓掌聲)要說起我和土雞的關係,那時“相當”複雜呀!我是她的同桌兼同學兼對手兼朋友兼工作夥伴。使對手,因為年首的我們總為名詞而一決高下;是朋友,因為高手間惺惺相惜的道理,他懂,我也懂;市工作夥伴,畢竟也合作了很長一段時間。所以,直道我寫這篇文章時,也沒弄明白自己的具體身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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