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

作者:不詳  (字數:1000字作文)

戀“光”

記得小時後是很喜歡光的。幼稚的我總是把光看得很神聖,很奇妙。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把光看成是一種精神的寄託和依靠。

小時侯怕黑。每一個爸爸和媽媽都不在家的晚上,我都會在天還沒黑之前爬到小床上去,用被子包住整個身子,半個頭,只是露出高高的鼻子,供呼吸用。說真的,如果人不用呼吸,我鐵定會將全身壓得嚴嚴實實的,默默期盼明天黎明的到來。只要有光,我總會睡得特別香甜。大概,是光的魔力。

現在長大了,卻喜歡在黑暗中睡去。甚至,喜歡在黑夜裡寫作業,看,做任何喜歡的事。顛倒白天黑夜可以,不顛倒黑白就行,我想。

憶“光”

比戀光更早的時候,是很少會看雲的。那些日子,喜歡俯視腳下,或水泥路的小裂縫中的野草。那些小草有種淡淡憂傷,卻遮掩不了它從骨子裡流露出的堅強。我喜歡那種堅強的感覺。很喜歡。

低頭看草,久了,就很累。於是,終於抬起頭,望向耀眼的天空。很久。傍晚的來到,使我不得不離開那些草。無奈。

漸漸地,我終於注意到了叫光的東西。雖是間接的注意到,卻使我愛上了它。仿佛冰封的神話一經解脫,就釋放出特別耀眼的光芒,灑向任何能到的地方。發現它的人都會發覺很快樂,並會一輩子地快樂。就像有些東西,注意到過後,就會在發現著的眼中熠熠發光。

論“光”

曾天真地以為,光是沒有顏色的,我們看不到,只是能感覺到罷了。直至某一天下午,我不經意看天時,發現了天那邊緋紅緋紅的雲時,我又錯誤地判斷,光是紅色的。“鮮紅鮮紅的光,可真特別啊!”發現後的第二天我嘆到。

後來才知道,原來光是七色的。呵呵,那時侯可真傻。傻得可愛。

久了之後,我慢慢地發現了什麼。表面上看,光是無色的,可是實際上,它是彩色的。有些人就是典型的光的楷模,你是否發現?

後記:我和光的三個片段,就好象陽台上三葉梅的三片葉一樣,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美美的三葉梅。淡淡的童年。淺淺的快樂。“如果你的眼睛夠美麗,你身邊的一切,甚至是漫天的灰塵,你都會覺得很美麗,這時,你的心也開始美麗了。”這是我的老師告訴我的,也是我想告訴你們的。

“如果你的眼睛夠美麗,你身邊的一切,甚至是漫天的灰塵,你都會覺得很美麗,這時,你的心也開始美麗了。”這是我的老師告訴我的,也是我想告訴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