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讀書

作者:不詳  (字數:1600字作文)

讀書足以怡情,足以博採,足以長才。

――培根

書,是我的精神糧食;讀書,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樂趣。

記得小時候,我還只是認得幾個字時,最喜歡的就是聽媽媽講故事。媽媽不厭其煩地講,我不厭其煩地聽。後來,媽媽的故事幾乎都被我給掏空了,她只好給我買故事磁帶,聽膩了就再去買。至今,我家還保存著當年那十幾盒捨不得送人的磁帶。

再大一點兒,我已是粗識文字。只要是家裡能看得懂的書,不管是什麼,我幾乎都翻過一遍,自然也有許多不認識的生字。就連成語辭典,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上國小後,我看的書也多了起來,知識自然也豐富了許多。那時,媽媽常到少兒圖書館借書給我看。記得媽媽給我借的第一本小說就是馬克?吐溫的《湯姆?索亞歷險記》。接過那本書時,我既驚喜,又激動。還記得那本書是紅色的封皮,上面畫著湯姆和他的夥伴們。雖然是在圖書館借的,書有點舊,但我依然格外高興。或許就是因為馬克?吐溫吧!我才愛上了書,愛上了文字,愛得心潮澎湃。

由於我愛看書,喜歡到愛不釋手的地步,所以只要一有時間,我就會鑽到書堆里。或許我已把書,看成是我心靈的寄託了吧!

一切時間都被我利用了起來,我不停地找著理由遠離鋼琴,遠離作業,就是為了我心愛的書。不到3個月的功夫,我已經把圖書館裡“小學生借閱室”的書看了一大半。欣喜之於,更多的則是一種收穫知識的滿足。

沒有葉文玲的看書之快,但我也算得上是囫圇吞棗。借閱的第二本小說是《茶女》。這於我的印象是非常之深的。還記得,為了買這本書,我和媽媽泡了一宿的蘑菇,可她仍然沒有答應給我買書。我一生氣,摔門而去。第二天下午放學回家,我在書桌上發現了一本舊的《茶花女》。後來我才知道,媽媽是打算給我借書的。那時心中的慚愧,恐怕真的無法言表啊!

我愛讀書,首先因為書中的故事情節豐富,吸引我往下讀。其次,就是人物形象。我常常會想,要是真的有那些人,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會是什麼樣子呢?

我是愛讀書的,有時候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早早地把作業寫完,為的就是多看點書。每次晚上看書,都會很晚。幾乎要讓媽媽催四五遍,才肯睡覺。而且常常是我答應了,卻一點行動都沒有。為此,媽媽總是很生氣,當然,我也少不了被罵。有時候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媽媽突然闖了進來,並威脅要收我的書。這時我手無縛雞之力,也只好任她宰割。不單單是被打一頓的問題,書也會被沒收。要是是我自己的書,被撕掉也不是沒有過。所以我總是心疼地想,人傷著了到沒什麼,可書傷著了可就麻煩了!媽媽總愛突襲我的房間,我只好裝著乖乖地睡覺,可心裡怎么情願?!所以總等到父母都睡著的時候再偷偷地爬起來看書。不敢開大燈,就自己制了一個小電筒。以前學的知識倒也沒白費。畢竟是偷偷地讀,所以總是提心弔膽,做賊心虛。稍有響動,我就如同老鼠遇上貓一般驚惶失措地鑽進被窩。確定沒有危險了,才敢小心翼翼地露出腦袋。不過被媽媽抓到,哎呀!那可就慘啦!不僅書被沒收,媽媽還要對我下禁令。書,可就一個星期都看不了啦!

上國中後,每個星期都到十四中旁學畫畫。畫完後,我總要獨自一人穿過五一路,在從三中向便河廣場的方向步行到圖書館。那途中的路程也不算短。我為了早早地借到心怡的書,也會不顧形象地一路飛奔。

現如今,初三的生活作業太多,任務繁重,學習壓力之大,難以想像。每次為了成績上的排名,除了競爭,還是競爭。屈指算算,我有多久沒有認認真真地看過書了?我多么希望沒有考試!那樣我就可以盡情地享受書給我帶來的樂趣了。

讀書是快樂的。雖然有時候提心弔膽,但卻也滿足。是放鬆,沒有筆上的殘酷鬥爭,是我一生的快樂。

豐富的內容,華麗的文字,曲折的情節,獨特的人物。

這是我對於書的簡單評價。

我不知道書對我是怎樣的看法?

我只知道,我愛讀書。是酷愛,是痴迷,是難以割捨。

書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或許,我,也是書生命的一部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