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死亡
今天,正在繼續構思作文中,突然看到了《魚我所欲也》,就裡面的兩句話,產生了聯想,或許是對這些話的一種錯誤詮釋,卻是對這些話所指代的人的一種貼切的比喻。
――題記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會做苟且偷生的事。重複斟酌此話,突然發現,它很適合某種人群。
生命是他們所想要的,但是他們所想要的東西對他們來說遠遠比生命更為重要。在這個物慾很流的金錢通行的世界裡,他們都只認為,有錢就擁有了一切,為了錢,可以不惜犧牲自己的一切:人生的價值,誠信,尊嚴,甚至是生命。他們把錢放在了首位,為了錢出 * 的靈魂,拿生命來開玩笑,以至於不惜以身試法。貪官污吏就是這類人的典型代表,此種人,就是本著生命誠可貴,金錢價更高的原則,認為只要有錢,一切就可以隨心所欲了,為了錢,可以不顧一切,奮不顧身,在弘揚法律與道德的虛偽面孔下,藐視法律威嚴,目無王法的把錢一點一點地往口袋裡塞,把生命一點一點地往外不停的拉。他們不是苟且偷生的活著,而是“光明正大”的苟且偷生著,直到槍口對準了腦袋,直到生命走到盡頭時,才真正的發現活著是多么的美好,生命是如此的珍貴。不過,一切為時已晚,什麼都已經隨著時間的腳步流逝了,不能重頭再來,只能面對。那就不能再“光明正大”的逍遙法外了,那真是: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就是想苟得,法律也不允許啊。
“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生與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死亡是他們所厭惡的,但他們所厭惡的東西,有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所以有了災難,禍患也不躲避。
死亡,是每一個人都厭惡以及害怕的事情,這是不置可否的,可是呢,那些貪官污吏們比起死亡來,恐怕更害怕貧窮吧,不然為什麼連違法,犯法都不怕,拚死也要把錢貪呢?他們忌貧如仇,一心只為飛鴻騰達,榮華富貴,他們厭惡貧窮!從前的經濟落後,生活條件很差,大家都過著貧困潦倒的生活,所以立志,將來長大了,一定要出人頭地,做個生活在上等層次的人。這本是一件好事,可是,人的欲望是永無止境的,當第一次嘗到了上層生活富麗堂皇,感覺到了富裕生活的滋潤後,貪婪的欲望就愈發的強烈了,這種欲望,把人固有的人性與良知都磨滅了。此刻的他們,恐懼都被埋沒了,越貪就越大膽,越大膽就越貪,就這樣,一步一步,把自己推向死亡之涯的邊緣。
貧窮的概念讓他們都忘記了死亡的恐怖,甚至無視了死亡,他們總是想著,不要貧困。為了錢,他們“無私”的放棄了生命。
故患有所不避也。對於他們來說,什麼是災難,那一聲聲的警笛的尖銳的鳴叫聲,就試他們最大的忌諱,最大的災難,所謂的患。遇到了也不躲避,就是想躲,能往哪裡躲呢?這真是應了: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啊。
其實,我本無心把這兩句聖賢之語用在這些貪官污吏的身上,可是,細來想想,這些話,卻又像是為他們量身定做的一樣,比喻的是如此貼切到位,符合他們的形式與作風。或許這是對這兩句話的錯誤的詮釋,有人或許會認為這是對孟老夫子的話的玷污,他們根本就配不上,從前這些本來是形容品德高尚的人的話語,現在卻用在了他們身上。可是誰會想到呢,現代社會,會竄出了一群貪官污吏們,非把這些“品德”反向的表現在他們身上,本是捨生取義之意,到了他們身上,捨生取財卻表現得如此淋漓盡致。即使是對這兩句話錯誤的理解與詮釋,卻也是他們最貼切的表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