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之左

自己也總算是本分地呆了5個多月。

5個月都是在恍惚中度過的。問我做什麼些什麼。似乎我也真的答不上來。自己看來,只有能被記住的事才算是做過的,其他循規蹈矩的,也只是一種形式罷了。

就像每天會上上學,看看,翻翻某箱子裡的影集,嘗嘗零食的味道,點著滑鼠聽聽軟得讓人發困的歌。

睡著之後,再醒來,便一定會沿路走走。

然後拖拉著鞋子漫無目的地成為挺大的小區裡的一點。像是走迷宮一樣地轉彎,轉彎,再轉彎。

逛轉角。更確切地來說。是街角。我想挺有感覺的。就傻冒地冒充了一下文學小青年。

我沿路飄的時候時間還是算傍晚吧。天空是說不出的顏色,伴著路兩旁我說不出的樹木。懵懵地想自己原來也僅僅知道小區的名字。僅此而已。原來還有那么多的說不出。就像說不出錯綜複雜的心情。

街角僅是一片灰白。以至於讓人覺得這本就該是它的顏色。小時候的記憶也驀地模糊,最清晰的也荒廢在寫滿公式文字的腦海里。終究是敵不過那滿腦子的本分。

街角有樹。很高很大的那種。樹幹因為冬天被塗上白漆,樹枝零落得掛著幾片葉子。很大的葉子。像是可以承載很多東西一樣。我看它,也需仰起頭。還要小心隨時飄下來的巨大的葉子。

樹旁邊是有個貼通告欄的地方的。我拖拉著腳走過去看。滿牆都是白花的紙,目光庸懶地掠過,最終停在一張寫著“拆遷電廠樓房”的幾個字的通知上。

我承認自己記性不好。但是我還是能夠記得2個月前的事。

比如賦。

小時候的夥伴,就是在看到這一張紙之後就搬離了。走的時候甚至都沒有人通知我。我好歹也搞個什麼歡送PARTY之類的,可是忘了賦安靜的性格。關於賦的記憶也只能零落地忘記在回憶里。

我想這張紙挺偉大,能讓人留下就留下,讓人走就走。

不由分說地我就嘩地撕了下來。哪天,我要看到拆遷**小區,是不是我也得搬走?離開我的樹,我偷種的因為2個星期沒理的花生,離開手工製作的不穩的鞦韆,離開我埋藏玻璃瓶的地方?

沒理由的。我才不想走。苒跟我住同小區,她說她喜歡住新房子,說搬家多好。說我死板。說我看通知的時候那目光就像魯迅。

“嘁,就因為這個,我嚮往麗江。”我塞上耳機說道。

苒不管。依舊大談著自己未來的小屋,似乎馬上我們也要搬家的一副樣子。

也許新的東西固然好吧。但是舊的卻依舊讓人忍不住心跟著柔軟起來。新的東西總是那么生硬地在印象里烙下痕跡,舊的只是一道淺淺的墨痕。然後再留點余香。

等拖著腳走從街角拐向右的時候看到一個雜誌上幾米的一段話:

一艘小紙船,悠悠地飄過來,吸飽水分,漸漸沉沒。世界上所有的美好東西,都有有效期限。

心突然沉了沉,風突然冷了冷。

我在左想著春暖花開。街角右,遇見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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