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

作者:不詳  (字數:750字作文)

1989年5月14日晚9時整,在第四軍醫大學附屬二院,一個嬰兒呱呱落地,取名為高翔,其喻意為希望在無際的藍天中,高高飛翔。

一歲,兩歲,三歲……

十三年後的今天,他坐在了愛知中學2004級十四班的教室里。

他—平凡,學習一般,身高一般,體重一般,長相一般,總之它是一個平凡的人。

他—“命背”,永遠被好友們善意地戲弄著。在某學期的語文課上被老師選中去朗誦課文。從此,他仿佛是“一炮走紅”,好友們總是把朗誦的獨席讓給他。朋友葉子說他是班裡最具有叫座力的一位,我倒覺得它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命背”王子。

他—半途而廢,曾學過一年的美術,練過兩年書法,打過半年籃球,游過兩年泳,學過三年聲樂。但總是當新鮮感消逝後,隨即就失去了對興趣的熱中,對興趣的興趣,也將無限美好的時光暫停在一些看不懂的省略號上。可以說,他是一個不專一的人。

他—快樂,他自認為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光莫過於學生時光。而在學生時代最美麗的就是呆在學校的日子。與同齡人在一起,就是最自然,最釋放的。他還真希望:雷霆和應夢雪再把玻璃膠粘在他的臉上,把純淨水灑在他的褲子上,袁直再叫著給他起的外號,李鯤再讓他品嘗其親自掌廚的“三明治”,左右同桌再對他施用“暴力”……當然這只是寄託於玩笑中的快樂,一種只有我們同齡人才能體會得到的愉悅,放縱。

是的,他就是高翔,高翔就是我。確實,十三歲的年華是璀璨的,花樣的,令人羨慕的。記得曾經有一部電視劇叫《十七歲不哭》,那也讓我們在十三歲多笑吧!

人生仿佛是一本大辭海,我們現在也僅僅看了十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