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梁統列傳第二十四

梁統字仲寧,安定烏氏人,晉大夫梁益耳,即其先也。統高祖父子都,自河
東遷居北地,子都子橋,以資千萬徙茂陵,至哀、平之末,歸安定。
統性剛毅而好法律。初仕州郡。更始二年,召補中郎將,使安集涼州,拜酒
泉太守。會更始敗,赤眉入長安,統與竇融及諸郡守起兵保境,謀共立帥。初以
位次,鹹共推統,統固辭曰:“昔陳嬰不受王者,以有老母也。今統內有尊親,
又德薄能寡,誠不足以當之。”遂共推融為河西大將軍,更以統為武威大守。為
政嚴猛,威行鄰郡。
建武五年,統籌各遣使隨竇融長史劉鈞詣闕奉貢,願得詣行在所,詔加統宣
德將軍。八年夏,光武自征隗囂,統與竇融等將兵會車駕。及囂敗,封統為成義
侯,同產兄巡、從弟騰並為關內侯,拜騰酒泉典農部尉,悉遣還河西。十二年,
統與融等俱詣京師,以列侯奉朝請,更封高山侯,拜太中大夫,除四子為郎。
統在朝廷,數陳便宜。以為法令既輕,下奸不勝。宜重刑罰,以遵舊典,乃
上疏曰:
臣竊見元、哀二交輕殊死之刑以一百二十三事,手sha6*人者減死一等,自是以
後,著為常準,故人輕犯法,吏易sha6*人。
臣聞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政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政理以
去亂為心。刑罰在衷,無取於勸,是以五帝有流、殛、放、殺之誅,三王有大辟、
刻肌之法。故孔子稱“仁者必有勇”,又曰“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高帝
受命誅暴,平盪天下,約令定律,誠得其宜。文帝寬惠柔克,遭世康平,惟除省
肉刑、相坐之法,它皆率由,無革舊章。武帝值中國隆盛,財力有餘,征伐遠方,
軍役數興,豪桀犯禁,奸吏弄法,故重首匿之科,著知從之律,以破朋黨,以懲
隱匿。宣帝聰明正直,總御海內,臣下奉憲,無所失墜,因循先典,天下稱理。
至哀、平繼體,而即位日淺,聽斷尚寡,丞相王嘉輕為穿鑿,虧除先帝舊約成律,
數年之間,百有餘事,或不便於理,或不厭民心。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
伏惟陛下包元履德,權時撥亂,功逾文、武,德侔高皇,誠不宜因循季末衰
微之軌。回神明察,考量得失,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施無窮之法,
天下幸甚。
事下三公、廷尉,議者以為隆刑竣法,非明王急務,施行日久,豈一朝所厘。
統今所定,不宜開可。
統復上言曰:“有司以臣今所言,不可施行。尋臣之所奏,非曰嚴刑。竊謂
高帝以後,至乎孝宣,其所施行,多合經傳,宜比方今事,驗之往古,聿遵前典,
事無難改,不勝至願。願得召見,若對尚書近臣,口陳其要。”帝令尚書問狀,
統對曰:
聞聖帝明王,制立刑罰,故雖堯、舜之盛,猶誅四凶。經曰:“天討有罪,
五刑五庸哉。”又曰:“爰制百姓於刑之衷。”孔子曰:“刑罰不衷,則人無所
厝手足。”衷之為言,不輕不重之謂也。《春秋》之誅,不避親戚,所以防患救
亂,全安眾庶,豈無仁愛之恩?貴絕殘賊之路也。
自高祖之興,至於孝宣,君明臣忠,謨謀深博,猶因循舊章,不輕改革,海
內稱理,斷獄益少。至初元、建平,所減刑罰百有餘條,而盜賊浸多,歲以萬數。
間者三輔從橫,群輩並起,至燔燒茂陵,桂見未央。其後坤西、北地、西河之賊,
越州度郡,萬里交結,攻取庫兵,劫略吏人,詔書討捕,連年不獲。是時以天下
無難,百姓安平,而狂狡之勢,猶至於此,皆刑罰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
由此觀之,則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軌,而害及良善也。故臣統願陛
下採擇賢臣孔光、師丹等議。
議上,遂寢不報。
後出為九江太守,定封陵鄉侯。統在郡亦有治跡,吏人畏愛之。卒於官。子
松嗣。
松字伯孫,少為郎,尚光武女舞陰長公主,再遷虎賁中郎將。松博通經書,
明習故事,與諸儒修明堂、辟雍、郊祀、封禪禮儀,常與論議,寵幸莫比。光武
崩,受遺詔輔政。永平元年,遷太僕。
松數為私書請託郡縣,二年,發覺免官,遂懷怨望。四年冬,乃縣飛書誹謗,
下獄死,國除。
子扈,後以恭懷皇后從兄,永元中,擢為黃門侍郎,歷位卿、校尉。溫恭謙
讓,亦敦《詩》、《書》。永國中,為長樂少府,松弟竦。
竦字叔敬,少習《孟習易》,弱冠能教授。後坐兄松事,與弟恭俱徙九真。
既徂南土,歷江、湖,濟沅、湘,感悼子胥、屈原以非辜沉身,乃作《悼騷賦》,
系玄石而沉之。
顯宗後詔聽還本郡。竦閉門自養,以經籍為娛,著書數篇,名曰《七序》。
班固見而稱曰:“孔子著《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梁竦作《七序》而竊位素餐者
慚。”姓好施,不事產業。長嫂舞陰公主贍給諸梁,親疏有序,特重敬竦,雖衣
食器物,必有加異。竦悉分與親族,自無所服。
竦生長京師,不樂本土,身負其才,鬱郁不得意。嘗登高遠望,嘆息言曰:
“大丈夫居世,生當封侯,死當廟食。如其不然,閒居可以養志,《詩》、《書》
足以自娛,州郡之職,徒勞人耳。”後辟命交至,並無所就。有三男三女,肅宗
納其二女,皆為貴人。小貴人生和帝,竇皇后養以為子,而竦家私相慶。後諸竇
聞之,恐梁氏得志,終為己害,建初八年,遂譖殺二貴人,而陷竦等以惡逆。詔
使漢陽太守鄭據傳考竦罪,死獄中,家屬復徙九真。辭語連及舞陰公主,坐徙新
城,使者護守。宮省事密,莫有知和帝梁氏生者。
永元九年,竇太后崩,松子扈遣從兄禪奏記三府,以為漢家舊典,崇貴母氏,
而梁貴人親育聖躬,不蒙尊號,求得申議。太尉張酺引禪訊問事理,會後召見,
因白禪奏記之狀。帝感慟良久,曰:“於君意若何?”酺對曰:“《春秋》之義,
母以子貴。漢興以來,母氏莫不降顯,臣愚以為宜上尊號,追慰聖靈,存錄諸舅,
以明親親。”帝悲泣曰:“非君孰為朕思之!”會貴人姊南陽樊調妻嫕上書自訟
曰:
妾同產女弟貴人,前充後宮,蒙先帝厚恩,得見寵幸。皇天授命,誕生聖明。
而為竇憲兄弟所見譖訴,使妾父竦冤死牢獄,骸骨不掩。老母孤弟,遠徙萬里。
獨妾遺脫,逸伏草野,常恐沒命,無由自達。今遭值陛下神聖之運,親統萬機,
群物得所。憲兄弟奸惡,既伏辜誅,海內曠然,各獲其宜。妾得蘇息,拭目更視,
乃敢昧死自陳所天。妾聞太宗即位,薄氏蒙榮;宣帝繼統,史族復興。妾門雖有
薄、史之親,獨無外戚余恩,誠自悼傷。妾父既冤,不可復生,母氏年殊七十,
乃弟棠等,遠在絕域,不知死生。願乞收竦朽骨。使母、弟得歸本郡,則施過天
地,存歿幸賴。
帝覽章感悟,乃下中常侍、掖庭令驗問之,嫕辭證明審,遂得引見,具陳其
狀。乃留嫕止宮中,連月乃出,賞賜衣被錢帛第宅奴卑,旬月之間,累資千萬。
嫕素有行操,帝益愛之,加號梁夫人;擢樊調為羽林左監。調,光祿大夫宏兄曾
孫也。
於是追尊恭懷皇后。其冬,制詔三公、大鴻臚曰:“夫孝莫大於尊尊親親,
其義一也。《詩》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
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朕不敢興事,覽於前世,太宗、中宗,實有
舊典,追命外祖,以篤親親。其追封謚皇太后父竦為褒親愍侯,比靈文、順成、
恩成侯。魂而有靈,嘉斯寵榮,好爵顯服,以慰母心。”遣中謁者與嫕及扈,
備禮西迎竦喪,詣京師改殯,賜東園畫館、玉匣、衣衾,建塋於恭懷皇后陵傍。
帝親臨送葬,百官畢會。
征還竦妻、子,封子棠為樂平侯,棠弟雍乘氏侯,雍弟翟單父侯,邑各五千
戶,位皆特進,賞賜第宅、奴卑、車馬、兵弩、什物以巨萬計,寵遇光於當世。
諸梁內外以親疏並補郎、謁者。
棠官至大鴻臚,雍少府。棠卒,子安國嗣,延光中為侍中,有罪免官,諸梁
為郎吏者皆坐免。
商字伯夏,雍之子也。少以外戚拜郎中,遷黃門侍郎。永建元年,襲父封乘
氏侯。三年,順帝選商女及妹入掖庭,遷侍中、屯騎校尉。陽嘉元年,女立為皇
後,妹為貴人,加商位特進,更增國土,賜安車駟馬,其歲拜執金吾。二年,封
子冀為襄邑侯,商讓不受。三年,以商為大將軍,固稱疾不起。四年,使太常桓
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詣闕受命。明年,夫人陰氏薨,追號開封君,贈印綬。
商自以戚屬居大位,每存謙柔,虛己進賢,辟漢陽巨覽、上黨陳龜為椽屬。
李固、周舉為從事中郎,於是京師翕然,稱為良輔,帝委重焉。每有饑饉,輒載
租谷於城門,賑與貧餧,不宣己惠。檢御門族,未曾以權盛乾法。而性慎弱無
威斷,頗溺於內豎。以小黃門曹節等用事於中,遂遣子冀、不疑與為交友,然宦
者忌商寵任,反俗陷之。永和四年,中常侍張逵、蘧政,內者令石光,尚方令傅
福,冗從僕射杜永連謀,共譖商及中常侍曹騰、孟賁,雲欲征諸王子,圖議廢立,
請收商等案罪。帝曰:“大將軍父子我所親,騰、賁我所愛,必無是,但汝曹共
妒之耳。”逵等知言不用,懼迫,遂出矯詔收縛騰、賁於省中。
帝聞震怒,敕宦者李歙急呼騰、賁釋之,收逵等,悉伏誅。辭所連染及在位
大臣,商懼多侵枉,乃上疏曰:“《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止首惡,故賞不
僣溢,刑不淫濫,五帝、三王所以同致康乂也。竊聞考中常侍張逵等,辭語多所
牽及。大獄一起,無辜者眾,死囚久系,纖微成大,非所以順迎和氣,平政成化
也。宜早訖竟,以止逮捕之煩。”帝乃納之,罪止坐者。
六年秋,商病篤,敕子冀等曰:“吾以不德,享受多福。生無以輔益朝廷,
死必耗廢帑臧,衣衾飯唅玉匣珠貝之屬,何益朽骨。百僚勞擾,紛華道路,
秖增塵垢,雖雲禮制,亦有權時。方今邊境不寧,盜賊未息,豈宜重為國損!
氣絕之後,載至冢舍,即時殯斂。斂以時服,皆以故衣,無更裁製。殯已開冢,
冢開即葬。祭食如存,無用三牲。孝子善述父志,不宜違我言也。”及薨,帝親
臨喪,諸子欲從其誨,朝廷不聽,賜以東園朱壽器、銀鏤、黃腸、玉匣、什物二
十八種,錢二百萬,布三千匹。皇后錢五百萬,布萬匹。及葬,贈輕車介士,賜
謚忠侯。中宮親送,帝幸宣陽亭,瞻望車騎。
子冀嗣。
冀字伯卓。為人鳶肩豺目,洞精目黨眄,口吟舌言,裁能書計。少為貴戚,
逸游自恣。性嗜酒,能挽滿、彈棋、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又好臂鷹走
狗,騁馬鬥雞。初為黃門侍郎,轉侍中、虎賁中郎將,越騎、步兵校尉,執金吾。
永和元年,拜河南尹。冀居職暴恣,多非法,父商所親客洛陽令呂放,頗與
商言及冀之短,商以讓冀,冀即遣人於道刺殺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於放之怨
仇,請以放弟禹為洛陽令,使捕之,盡滅其宗親、賓客百餘人。
商薨未及葬,順帝乃拜冀為大將軍,弟侍中不疑為河南尹。
及帝崩,沖帝始在襁褓,太后臨朝,詔冀與太傅趙峻、太尉李固參錄尚書事。
冀雖辭不肯當,而侈暴滋甚。
沖帝又崩,冀立質帝。帝少而聰慧,知冀驕橫,嘗朝群臣,目冀曰:“此跋
扈將軍也。”冀聞,深惡之,遂令左右進鴆加煮餅,帝即日崩。
復立桓帝,而枉害李固及前太尉杜喬,海內嗟懼,語在《李固傳》。建和元
年,益封冀萬三千戶,增大將軍府舉高第茂才,官屬倍於三公。又封不疑為潁陽
侯,不疑弟蒙西平侯,冀子胤襄邑侯,各萬戶。和平元年,重增封冀萬戶,並前
所襲合三萬戶。
弘農人宰宣素性佞邪,欲取媚於冀,乃上言大將軍有周公之功,今既封諸子,
則其妻宜為邑君。詔遂封冀妻孫壽為襄城君,兼食陽翟租,歲入五千萬,加賜赤
紱,比長公主。壽色美而善為妖態,作愁眉,啼妝,墮馬髻,折腰步,齲齒笑,
以為媚惑。冀亦改易輿服之制,作平上軿車,埤幘,狹冠,折上巾,擁身扇,狐
尾單衣。壽性鉗忌,能制御冀,冀甚寵憚之。
初,父商獻美人友通期於順帝,通期有微過,帝以歸商,商不敢留而出嫁之,
冀即遣客盜還通期。會商薨,冀行服,於城西私與之居。壽伺冀出,多從倉頭,
篡取通期歸,截髮刮面,笞掠之,欲上書告其事。冀大恐,頓首請於壽母,壽亦
不得已而止。冀猶復與私通,生子伯玉,匿不敢出。壽尋知之,使子胤誅滅友氏,
冀慮壽害伯玉,常置複壁中。冀愛監奴秦宮,官至太倉令,得出入壽所。壽見宮,
輒屏御者,托以言事,因與私焉。宮內外兼寵,威權大震,刺史、二千石皆謁辭
之。
冀用壽言,多斥奪諸梁在位者,外以謙讓,而實崇孫氏宗親。冒名而為侍中、
卿、校尉、郡守、長吏者十餘人,皆貪叨凶淫,各遣私客籍屬縣富人,被以它罪,
閉獄掠拷,使出錢自贖,資物少者至於死徙。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吝,冀因以
馬乘遺之,從貸錢五千萬,奮以三千萬與之,冀大怒,乃告郡縣,認奮母為其守
臧婢,雲盜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奮兄弟,死於獄中,悉沒資財億七
千餘萬。
其四方調發,歲時貢獻,皆先輸上第於冀,乘輿乃其次焉。吏人齎貨求官請
罪者,道路相望。冀又遣客出塞,交通外國,廣求異物。因行道路,發取伎女御
者,而使人復乘勢橫暴,妻略婦女,歐擊吏卒,所在怨毒。
冀乃大起第舍,而壽亦對街為宅,殫極土木,互相夸競。堂寢皆有陰陽奧室,
連房洞戶。柱壁雕鏤,加以銅漆,窗牖皆有綺疏青瑣,圖以雲氣仙靈。台閣周通,
更相臨望;飛梁石蹬,陵跨水道。金玉珠璣,異方珍怪,充積臧室。遠致汗血名
馬。又廣開園囿,采土築山,十里九陂,以像二崤,深林絕澗,有若自然,奇禽
馴獸,飛走其間。冀、壽共乘輦車,張羽蓋,飾以金銀,游觀第內,多從倡伎,
鳴鐘吹管,酣謳竟路。或連繼日夜,以騁娛恣。客到門不得通,皆請謝門者,門
者累千金。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農,東界滎陽,南極魯陽,北達河、
淇,包含山藪,遠帶丘荒,周旋封域,殆將千里。又起菟苑於河南城西,經亘數
十里,發屬縣卒徒,繕修樓觀,數年乃成。移檄所在,調發生菟,刻其毛以為識,
人有犯者,罪至刑死。嘗有西域賈胡,不知禁忌,誤殺一兔,轉相告言,坐死者
十餘人。冀二弟嘗私遣人出獵上黨,冀聞而捕其賓客,一時殺三十餘人,無生還
者。冀又起別第於城西,以納奸亡。或取良人,悉為奴卑,至數千人,名曰“自
賣人”。
元嘉元年,帝以冀有援立之功,欲崇殊典,乃大會公卿,共議其禮。於是有
司奏冀入朝不趨,斂履上殿,謁贊不名,禮儀比蕭何;悉以定陶、成陽余戶增封
為四縣,比鄧禹;賞賜金錢、奴婢、采帛、車馬、衣服、甲第,比霍光;以殊元
勛。每朝會,與三公絕席。十日一人,平尚書事。宣布天下,為萬世法。冀猶以
所奏禮薄,意不悅。專擅威柄,凶恣日積,機事大小,莫不咨決之。宮衛近侍,
並所親樹。禁省起居,纖微必知。百官遷召,皆先到冀門箋檄謝恩,然後敢詣尚
書。下邳人吳樹為宛令,之官辭冀,冀賓客布在縣界,以情托樹。樹對曰:“小
人奸蠹,比屋可誅。明將軍以椒房之重,處上將之位,宜崇賢善,以補朝闕。宛
為大都,土之淵藪,自侍坐以來,未聞稱一長者,而多托非人,誠非敢聞!”冀
嘿然不悅。樹到縣,遂誅殺冀客為人害者數十人,由是深怨之。樹後為荊州刺史,
臨去辭冀,冀為設酒,因鴆之,樹出,死車上。又遼東太守侯猛,初拜不謁,冀
托以它事,乃腰斬之。
時,郎中汝南袁著,年十九,見冀凶縱,不勝其憤,乃詣闕上書曰:
臣聞仲尼嘆鳳鳥不至,河不出圖,自傷卑賤,不能致也。今陛下居得致之位,
又有能致之資,而和氣未應,賢愚失序者,勢分權臣,上下壅隔之故也。夫四時
之運,功成則退,高爵厚寵,鮮不致災。今大將軍位極功成,可為至戒,宜遵懸
車之禮,高枕頤神。傳曰:‘木實繁者,披枝害心。’若不抑損權盛,將無以全
其身矣。左右聞臣言,將側目切齒,臣特以童蒙見拔,故敢忘忌諱。昔舜、禹相
戒無若丹朱,周公戒成王無如殷王紂,願除誹謗之罪,以開天下之口。
書得奏御,冀聞而密遣掩捕著。著乃變易姓名,後託病偽死,結蒲為人,市
棺殯送。冀廉問知其詐,陰求得,笞殺之,隱蔽其事。學生桂陽劉常,當世名儒,
素善於著,冀召補令史以辱之。時,太原郝絜、胡武,皆危言高論,與著友善。
先是,絜等連名奏記三府,薦海內高士,而不詣冀,冀追怒之,又疑為著黨,敕
中部官移檄捕前奏記者並殺之,遂誅武家,死者六十餘人。絜初逃亡,知不得免,
因輿櫬奏書冀門。書入,仰藥而死,家乃得全。及冀誅,有詔以禮祀著等。冀諸
忍忌,皆此類也。
不疑好經書,善待士,冀陰疾之,因中常侍白帝,轉為光祿勛,又諷眾人共
薦其子胤為河南尹。胤一名胡狗,時年十六,容貌甚陋,不勝冠帶,道路見者,
莫不蚩笑焉。不疑自恥兄弟有隙,遂讓位歸第,與弟蒙閉門自守。冀不欲令與賓
客交通,陰使人變服至門,記往來者。南郡太守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過
謁不疑,冀諷州郡以它事陷之,皆髡笞徙朔方。融自刺不誅,明遂死於路。
永興二年,封不疑子馬為潁陰侯,胤子桃為城父侯。冀一門前後七封侯,三
皇后,六貴人,二大將軍,夫人、女食邑稱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餘卿、
將、尹、校五十七人。在位二十餘年,究極滿盛,威行內外,百僚側目,莫敢違
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親豫。
帝即不平之。延熹元年,太史令陳授因小黃門徐璜,陳災異日食之變,咎在
大將軍,冀聞之,諷洛陽令收考授,死於獄。帝由此發怒。
初,掖庭人鄧香妻宣生女猛,香卒,宣更適梁紀。梁紀者,冀妻壽之舅也。
壽引進猛入掖庭,見幸,為貴人,冀因欲認猛為其女以自固,乃易猛姓為梁。時
猛姊婿邴尊為議郎,冀恐尊沮敗宣意,乃結刺客於偃城,刺殺尊,而又欲殺宣。
宣家在延熹里,與中常侍袁赦相比,冀使刺客登赦屋,欲入宣家。赦覺之,鳴鼓
會眾以告宣。宣馳入以白帝,帝大怒,遂與中常侍單超、具瑗、唐衡、左悺、徐
璜等五人成謀誅冀。語在《宦者傳》。
冀心疑超等,乃使中黃門張惲入省宿,以防其變。具瑗敕吏收惲,以輒從外
入,欲圖不軌。帝因是御前殿,召諸尚書入,發其事,使尚書令尹勛持節勒丞郎
以下皆操兵守省閣,斂諸符節送省中。使黃門令具瑗將左右廄騶、虎賁、羽林、
都候斂戟士,合千餘人,與司隸校尉張彪共圍冀第。使光祿勛袁盱持節收冀大將
軍印綬,徙封比景都鄉侯。冀及妻壽即日皆zi6*殺。悉收子河南尹胤、叔父屯騎校
尉讓,及親從衛尉淑、越騎校尉忠、長水校尉戟等,諸梁及孫氏中外宗親送詔獄,
無長少皆棄市。不疑、蒙先卒。其它所連及公卿、列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數
十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惟尹勛、袁盱及廷尉邯鄲義在焉。
是時事卒從中發,使者交馳,公卿失其度,官府市里鼎沸,數日乃定,百姓莫不
稱慶。
收冀財貨,縣官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散其
苑囿,以業窮民。錄誅冀功者,封尚書令尹勛以下數十人。
論曰:順帝之世,梁商稱為賢輔,豈以其地居亢滿,而能以願謹自終者乎?
夫宰相運動樞極,感會天人,中於道則易以興政,乖於務則難乎御物。商協回天
之勢,屬雕弱之期,而匡朝恤患,未聞上述,憔悴之音,載謠人口。雖輿粟盈門,
何救阻飢之厄;永言終制,未解屍官之尤。況乃傾側孽臣,傳寵凶嗣,以致破家
傷國,而豈徒然哉!
贊曰:在河西佐漢,統亦定算。褒親幽憤,升高累嘆。商恨善柔。冀遂貪亂。
卷三十四  梁統列傳第二十四_後漢書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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