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拼音:zhǔ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主
【卷五】【丶部】主
鐙中火主也。從〔凵下土〕,象形。從丶,丶亦聲。之庾切〖注〗臣鉉等曰:今俗別作炷,非是。〖注〗 ,象鐙形。
主說文解字白話版
主,像燈中的火炷。字形採用“”作基本造型,像燈盞、燈架的形狀。字形同時採用“丶”表義,“丶”也作聲旁。
主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
鐙中火主也。釋器。瓦豆謂之登。郭曰。卽膏鐙也。膏鐙,說文金部之鐙錠二字也。其形如豆。今之鐙盞是也。上爲盌盛膏而䖄火是爲主。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引伸假借爲臣主,賔主之主。象形。謂象鐙形。從丶。謂火主。丶亦聲。之庾切。古音在四部。按丶主古今字。主炷亦古今字。凡主人,主意字本當作丶。今假主爲丶而丶廢矣。假主爲丶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正如假左爲𠂇不得不別造佐爲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