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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楷書《王興之夫婦墓誌》(2)

作者:不詳 書體:楷書

附錄:《由王謝墓誌的出土論到蘭亭序的真偽》(郭沫若)

——王興之夫婦墓誌

近年,在南京郊外及其進近境出土了幾種東晉時代的墓誌。就中以《王興之夫婦墓誌》輿《謝鯤墓誌》,最有史料價值。

《王興之夫婦墓誌》,以今年(1965年)一月十九日出土於南京新民門外人薹山,一石兩面刻字。一面的刻字是:

“君諱興之,字稚陋。琅耶臨沂都鄉南仁里。征西大將軍行參軍,贛令。春秋三十一。鹹康六年十月十八日卒。以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葬於丹楊建康之白石,於先考散騎常侍、尚書左僕射、特進衛將軍、都亭肅侯墓之左。故刻石為識,藏之於墓。

長子閩之。女字雅容。

次子祠之,出養第二伯。

次子鹹之。

次之預之。”

另一面的刻字是:

“命婦西河界休都鄉吉遷里,宋氏名和之,字秦嬴,春秋卅五,永和四年十月三日卒。以其月廿二日,合葬於君柩之右。

夫哲,字世僬,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秦梁二州諸軍事、冠軍將軍、梁州刺使、野王公。弟延之,字興祖。襲封野王公。”

興之雖未著姓,南京市文物保管委員會的同志們考證為王彬之子,是確切不可易的。《晉書》卷七十六《王彬傳》云:“彬字世儒,……輿兄廙俱渡江。……豫討華軼功,封都亭侯。……蘇峻平後,改築新宮,彬為大匠。以營創勳勞。賜爵關內侯,遷尚書右僕射。卒宮,年五十九。贈特進衛將軍,加散騎常侍,謚曰肅。長子彭之祠,位至黃門郎。次彪之,最知名。”

王彬是王正的第三子,其長兄為廙,次兄為曠。曠即王羲之的父親。王氏的原籍是琅琊臨沂,郡望既合,年代亦無不合。其他和石刻中所述有關“先考”的爵位、官職、諡號,也都相符。

晉成帝鹹康六年為公元三四零年,興之年三十一歲,則當生於晉懷帝永嘉三年,公元三零九年。東晉以三一七年成立,他是在童年時代,隨著父兄南渡的。

王彬之子除彭之、彪之外,據《世說新語·人名譜》尚有一人名翹之,曾任光祿大夫。今又有興之,足見王彬有子四人,而不是僅僅兩人了。

“征西大將軍”應是庾亮。《晉書·庾亮傳》:(成帝鹹和九年公元334年)“陶侃薨,遷亮都督江、荊、豫、益、梁、雍六州諸軍事,領江、荊、豫三州刺使,進號征西將軍。”“行參軍”者,據《隋書·百官志》在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侯各大將軍之下都有行參軍,是比較低級的屬吏。左右衛、左右武侯各六人,左右武衛各八人。隋制蓋因襲晉制。

庾亮以鹹康六年正月卒,先於王興之之死半年以上。王興之蓋先為庾亮的行參軍,後升為贛縣縣令。贛縣在晉屬江州南康郡。

王羲之亦曾參庾亮軍,是則興之輿羲之,不僅是從兄弟,而且還曾經共事。興之小羲之三歲。有人疑議:《興之夫婦墓誌》,可能是王羲之所書。考慮到羲之輿興之的關係,更考慮到《興之墓誌》只書名而不著姓,顯然是王家的親人自己寫的,王羲之為興之夫婦寫墓誌的疑議,看來不是毫無根據的。

然墓誌中稱謂是從寫作者的身份出發,如稱興之為“君”,稱興之夫婦為“命婦”。《興之墓誌》中稱王彬為“先考”,可見寫墓誌的人是興之的胞兄弟,即當於彭之、彪之、翹之三人中求之。三人中究為哪一人雖無法斷定,但墓誌非王羲之所書則是可以斷定的。

當然,先考的稱謂,有時只就墓主的身份而言。如北魏元誘妻薛伯徽墓誌云:“先考授以禮經”(見《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圖版一三八),又唐呂嚴詵撰張軫墓誌云:“先考漪朝散大夫箸作郎”(見《八瓊室金石補正》五十四卷29頁),即其證。然在《興之婦墓誌》中,宋和之的亡父,卻只稱為“父”而不稱“先考”,可見書屬墓誌者在稱謂上是有所區別的。故《興之墓誌》中之“先考”,不僅單就興之而言,實表示書屬墓誌者輿王彬亦有父子關係。

建康即今之南京,在晉屬丹楊郡。原名秣陵,漢獻帝建安十六年所置。孫權改為建業。晉武帝時復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為建業。後避愍帝諱,改稱建康。

《晉書·職官志》:“散騎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散騎,騎從乘輿車後。中常侍,得入禁中。……魏文帝黃初初置散騎,合置,於中司掌規諫,不典事.……至晉不改,及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為中常侍,後遂止,常為顯職。”

“僕射,服秩印綬與[尚書]令同。案漢本置一人,至漢獻帝建安四年,以執金吾榮邰為尚書左僕射。僕射分置左右,蓋自此始。經魏至晉迄於江左,省置無恆。置二,則為左右僕射。或不兩置,但曰尚書僕射。[尚書]令缺,則左為省主。若左右並缺,則置尚書僕射以主左事。”

又“特進,漢官也。二漢及魏晉以加官從本官司車服,無吏卒。”看來是官上加官的意思。衛將軍有左右,職位頗高。

根據 《晉書·王彬傳》的敘述看來,王彬是以尚書左僕射為本官,特進衛將軍和散騎常侍都能是死後的官上加官。王彬的地位在當時是相當顯示的。

“長子閩之。女字稚容”。“次子嗣之,出養第二伯”。關於“第二伯”的問題,南京文管會的同志們有獨到的見解。他們注意到《世說新語·輕詆篇》中的一項重要資料。“王右軍在南,丞相(王導)與書,每嘆子侄不令。云:虎屯,還其所如(還像個樣子)。”此下注云:

“虎屯,王彭之小字也。《王氏譜》曰:彭之字安壽,琅琊人。祖正,尚書郎。父彬,衛將軍。彭之仕至黃門郎。”

“虎犢,彪之小字也。彪之字叔虎,彭之第三弟。年二十而頭鬢皓白。時人謂之‘王白鬢'。少有局榦之稱。累遷至左光祿大夫。”

文管會來函云:“考注中彪之為彭之第三弟,又字叔虎,如版本無誤,彭之尚有一第二弟。抑即翹之,或另有其人,早卒或無後,故以嗣之過繼。”這說法是正確的。版本可無問題,日本金澤文庫藏宋本、四庫叢刊影印明本均作“第三弟”。我意,翹之當即第二弟,興之則是第四。此可補《晉書·王彬傳》的簡略。又王彪之長興之五歲,活到孝武帝太元二年(公元377年),年七十三,後於興之之死三十七年。他有兩個兒子,曰:越之,曰:臨之(見《晉書·本傳》)。

王興之的岳父宋哲,名見《晉書·元帝紀》:“建武元年(公元317年)春二月辛巳,平東將軍宋哲至。”他是來傳達晉愍帝遣詔,要當時的琅琊王司馬睿即帝位的。所以宋哲是所謂輔命之臣。晉時的將軍本分四級,曰征,曰鎮,曰安,曰平;東西南北都有。宋哲當時為平東將軍,可見是第四級。後來升了官,晉封公爵,但《晉書》中無傳,其子宋延之亦無傳。

《晉書·職官志》云:“魏文帝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及晉受禪,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之,督諸軍為下。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使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持節,殺無官位人;若軍事,得輿使持節同。假節,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江左以來,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導等權重者乃居之。”今考宋哲以“使持節”冠於中外諸官職之上,其權重殆幾乎和王導相等,《晉書》何以不為立傳?殊覺可異。

東晉楷書《王興之夫婦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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