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筆一說怎么來的?潤筆的由來(2)
作者:不詳 書體:書法家
南朝蕭子云曰:“尺牘之美,遠流海外”曾為百濟國求書使者花三天時間,寫了三十紙,“獲金數百萬”。開創我國書法換取外幣的先例。柳公權在世時,“公卿家碑誌,非其筆,人以為子孫不孝”。故求書者甚多,收入“累巨萬”。以至“主藏奴盜之,不復詰”。有“外夷人貢”,也特具“貨貝”曰:“此購柳書。”這是有史可考的國際書法買賣。
明代文人桑思元曾告之求文者“暫且把一錠白銀擺置在我的書案上,讓我隨時可以看見它,以激起我寫文章的興致,等文章寫完了再將白銀還給你。”這分明是討要“潤筆”費的巧妙戰術,文章寫好了,求文者還好意思要回銀錠嗎?“潤格”即潤筆的規格,也就是寫字、作畫應得的報酬。古時侯,沒有現在這樣由國家出版部門制定的統一規定。“潤格”適用於民間,在交易中買賣雙方很難確定共認的價格,於是書畫家便自定“潤格”,以達交易順暢之目的。
清代書畫家鄭板橋曾自定“潤格”:“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條幅對聯一兩,扇子斗方五錢。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現銀則心中喜,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帳尤為賴帳。年老體倦,亦不能陪諸君子作無益語言也。畫竹多於買竹錢,紙高六尺價三千。任渠話舊論交接,只當秋風過耳邊。乾隆已卯(1753),板橋鄭燮。”[1]可見,這時的“潤格”已經成為明碼實價的書畫報酬,不象“潤筆”那么含糊其辭了。有一次一個富商求鄭板橋寫對聯,鄭板橋開價一千兩銀子,商人討價還價五百兩。鄭板橋提筆揮毫寫下了頗有諷刺意味的上聯;“飽暖富豪講風雅”後,轉身就走,富商上前拉住他,請他寫完下聯,鄭板橋曰:“你付半價,我只寫上聯,貨真價實,何須要下聯。”富商無奈只好再付五百兩,鄭板橋才寫下“饑饉華人愛銀錢”的下聯。鄭板橋出身微寒,一生愛貧譏富,他不因收了富商的高價,而改變其剛正不阿,秉才擊俗的人品,在對聯中仍然對富商施怒罵之情,這正是他受到後人崇敬的重要緣由。
1944年,聞一多為生活所迫,在昆明公開掛牌售印,並貼出收取潤資的廣告,名噪一時。特務將他的招牌砸了,他仍然照常治印。雲南代主席李宗黃以豐厚潤資請他刻一大石章,聞一多不為之所動,拒不收款,也不接活。同年柳亞子先生定出潤格賣字,在重慶、成都、桂林、昆明等地都有收件處,還註明“先潤後墨,劣紙不書,磨墨費加一成。”書法家以自己的勞作換取錢財,有什麼可非議的呢?隨著時代的發展,“潤筆”逐漸地演變成“潤格”(潤例),尤其是“五四”以後,人們的觀念開始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公開的貼出潤格,為自己的作品標價,雖然被視為貧寒之舉,但漸漸為人們所接受,被書畫法家所沿用。
時至今日,“潤格”以成為書畫家作品買價的代名詞,看到“潤格”二字,便知,某書畫家在為自己的作品叫買。時下,書畫家不必用婉轉之詞討要其價,甚至可以藉助報端、網路大張旗鼓地登出“潤格”,尋求天下的購買者。孰知文人的生財之道這么艱難,經千年的演變,方有現在這樣一種表現形式。寫到這裡自然想起一句古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願今日的書畫家,不僅愛財,而且取之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