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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英章《解析歐體楷書結構28法》(9)

作者:田英章 書體:楷書

第十六法: 對等平分。陳繹曾《翰林要訣》論書云:“對者宜等,間者宜半。”凡左右結構字,有避讓迎就者,也有對等平分者。對等平分,是為高低對等、寬窄平分,不可一方過高、一方過小。雖有呼應,但各占一半,以求平實。見下圖:

田英章《解析歐體楷書結構28法》

第十七法: 左右對稱。凡左有撇右有捺者均需應平穩對稱,其高、低、長、短應識字形而定。撇筆未出,先思捺筆位置;捺筆輕重,當依撇筆長短。顧盼呼應,筆意相連。若撇捺不對稱,必重心不穩,其勢必危。見下圖:

田英章《解析歐體楷書結構28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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