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受百科介紹
簡介
1937年抗戰軍興,走避新加坡,任“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主席陳嘉庚)主任秘書。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又輾轉到陪都重慶避難,勝利後再返新加坡。1953年參加籌辦南洋大學,任南大執行委員會委員。潘受
年表
1911 生於中國福建南安,原名潘國渠 1927 福建泉州培元中學畢業 1930 南來新加坡 1930-39 任《叻報》編輯,先後在新加坡華僑中學、道南學校及麻坡中華中學執教和擔任校長 1940-50 返回中國從商 1953 任新加坡南洋大學執行委員 1955-60 任南洋大學秘書長 1960 退休,從事文化藝術研究及創作 1970 南大中文學會出版《海外廬詩》(1985年及1986年再版) 1980 出版《潘受行書南園詩冊》 1983 出版《潘受近書三跡》及《墨跡大觀》 1985 獲巴黎大皇宮“法國藝術沙龍”金質獎 1986 獲新加坡文化獎 1991 獲法國最高文學藝術勳章 1994 獲新加坡政府最高勳績獎章 1995 新加坡政府宣布為“國寶” 1995 出版《潘受詩書回顧》 1997 獲東協文化獎 1998 南洋理工大學頒名譽文學博士榮銜 1998 任中國福建泉州黎明大學榮譽校長 1999 逝世評價
潘受獻身他熱愛的中華文化,數十年如一日。他在中國書法和詩詞上的優異成就,為東南亞華人的精神文明提供了寶貴的文化資產;他在藝術和文學方面的高深修養,更成為傳統中國知識分子的典範。1995年,新加坡政府為肯定潘受的對國家文化與教育的卓越貢獻,正式宣布他為國寶。1998年,潘受於得知南洋理工大學將授以名譽文學博士之時,特地請見新聞及藝術部長楊榮文準將,表示不能肯定自己是否應該接受這項榮譽,因為他的貢獻是在“南洋大學”,而非“南洋理工大學”。楊部長認為南大精神仍然活在南洋理工大學校園裡,鼓勵他接受。在頒授典禮中,潘受主張恢復南洋大學校名,可見他對南大感情的深厚。他的呼籲,獲得東南亞華人社會熱烈的反響。 潘受:一段未曾公開的往事陳聲桂 聯合早報《話廊版》於3月6日發表李慧玲的鴻文:《潘受的南大淚痕——一段未曾公開的訪談錄》。 李文發表後的幾個晚上,想到該文有“88歲的老人自嘲‘當年是強盜,後來成了國寶’”。住事歷歷,我每晚幾難入夢。3月13日晚上新加坡藝術總會常年晚宴,何家良會長移樽到我這一桌,大家又不期然地說及潘先生逝後的話題。 他對當年支持我協助潘先生申請公民權的事,記憶猶新。我因此決定乘幾個相關係的人還健在,敘述16年前的一段未曾公開的舊事: 殖民地政府褫奪潘受公民權 一、 李文敘及潘先生的公民權是1958年被褫奪的。文章寫道:“新加坡政府是在25年後,也就是1983年,把公民權歸還給潘老。”我想說明兩點:(1)1958年褫奪潘先生公民權的是英殖民地政府,1983年“歸還”潘先生公民權的是人民行動黨政府。(2)說他是強盜的是英殖民是政府,說他是瑰寶的是行動黨政府。 二、 言歸正傳。1982年中,新加坡書協決定組織一個寵大的書法代表團,於次年6月學校長假期間去中國訪問一個月。我與同道們都希望潘先生同團出發。當年9月學校假期中的一天,潘先生對我說,“我真很想出門,但我沒有通行證呀!”我是我第一次知道他是個無國籍的人士。 三、 潘先生過後在我的催促下向公民權局申請公民權,被約去見面過三次。有一天,他非常激動的對我說:“我每次去會面,他們總是搬出一大堆壘得比我坐下去的人頭還要高的檔案,我要澄清及承認。我受不了了,不要申請了。 四、 當年的年尾及次年的年初,我輾轉託了好幾位較有身份的公務人員,看看相隔了二十幾年,時過境遷的事,是不是有轉彎的地方。 五、 一天,一位貴人相告,叫我寫一封信給當時的內政部長蔡善進律師,信中不要說“潘國渠”,而是說改用“潘受”後的他在書法上的造詣、對書協的貢獻、在書協與外國人的交流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等,並附上圖片、報章佐證;即以他是一個書法家及文化人的角色來申請。我照辦。 六、 約有一個多月,這位貴人對我說:“看來有希望了,為了加強你的信件的分量,要以請兩位與書協有關係且在位的政務人員現實性信支持你的要求。 七、 我於是到啟祥路教育部找何家良政務次長,到亞歷山大路環境發展找王邦文部長,央請他們二人就我的信件副本所示的內容,分別寫信予蔡善進部長。他們二人都欣然照辦(1999年3月13日晚藝術總會常年晚宴上,家良先生向我同桌的人士提及的便是這事)。 八、 3月的某一天,潘先生來電約我與內人於晚飯後去他的家,並交代我們記得帶著居民證。我們二人到時,屋內除了潘受先生及其夫人鄭文慧女士之外,還有一位楊小姐,連我們一共五人。 九、 潘先生說,這次他們(公民權局的官員)見到我很客氣,要我填寫申公民權的表格,說打算重發公民權給我;又說我年歲己大,他們順便幫我申請護照,免得我要多跑一次,所以照片一共得交六張。 十、 潘先生說,不懂會不會有人搗鬼,發生變化,所以這張公民權申請表格,便由你的太太及楊小姐做我的保證人,楊小姐也是很可靠的,這樣更加妥貼,你說是不是? 十一、 潘先生生於1983年4月初取得公民權及護照時己來不及加入我們出國的隊伍了。5月28日一早他來機場送我們一行28人,入閘門前,他說:“等你回來後,我們一塊兒去吉隆坡。” 十二、 我於今年2月23日下午5點陪同潘先生的兒子思穎醫生尾隨二男護士之後,看著潘先生的遺體由三樓3006號加護病房移入樓下的停屍房,交予仵作。臨送上車時,仵作拉開裹屍的長形塑盒的拉鏈給我與思穎醫生看,潘老的嘴巴一如25天來的樣貌——因為插入吸管吸痰而開得大大的。 十三、 當晚9點我在眾奉教堂迎接他的靈柩,9點30分思穎醫生到後,才正式安置靈柩。 十四、 26日我送他最後一程。在翡瓏山,德高望重、待潘先生一生至善的李成義伉儷也專程來送。我在潘先生的靈前說 ,該做的我己做了,可以做的,我會繼續去做。 十五、 我從二十多年前潘先生的平平淡淡、簡簡單單,到他最後一刻的風風光光、熱熱鬧鬧,百感交集,我沒有別的話送他,只希望他“乘願再來”。 十六、 從他入院前三天的召見(1月27日),到住院25天后辭世,我有用他病房的紙巾抹過他眼角的淚水多次。 讓潘老平平靜靜睡一大覺 十七、許許多多新友舊朋在過去三個星期對潘先生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悼念。我想,大家可否讓老先生平平靜靜的睡一個大覺?他不是說過嗎?“帝王太貴不能仙”,難道我們不想讓他成仙嗎? 十八、再殿一筆:1984年2月在國家博物院舉行《潘受古稀書跡展》,是在李氏基金贊助下,由新加坡書協所主辦的,是潘先生拿到公民權恢復自由身後的一個重要的社會活動。後來一些官方檔案及報章報導,將它寫成是新加坡政府主辦的,並不確定。 (作者是新加坡書法家協會會長)相關作品
潘受作品
潘受作品
潘受作品
潘受作品
小程式
贊
糾錯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if item.fback}}
管理員回覆:{{item.fback}}
{{/if}}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