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樂書云:犯有正、旁、偏、側

姜夔淒涼犯

名句出處

出自宋代姜夔的《淒涼犯》

全文:
聞馬嘶。
出城四顧,則荒煙野草,不勝淒黯,乃著此解。
琴有淒涼調,假以為名。
凡曲言犯者,謂以宮犯商、商犯宮之類。
如道調宮上字住,雙調亦上字住。
所住字同,故道調曲中犯雙調,或於雙調曲中犯道調,其他準此。
唐人樂書云:犯有正、旁、偏、側
宮犯宮為正,宮犯商為旁,宮犯角為偏,宮犯羽為側。
此說非也。
十二宮所住字各不同,不容相犯,十二宮特可犯商、角、羽耳。
予歸行都,以此曲示國工田正德,使以啞XXXX栗角吹之,其韻極美,亦曰瑞鶴仙影。
綠楊巷陌。
秋風起、邊城一片離索。
馬嘶漸遠,人歸甚處,戍樓吹角。
情懷正惡。
更衰草寒煙淡薄。
似當時、將軍部曲,迤邐度沙漠。
追念西湖上,小舫攜歌,晚花行樂。
舊遊在否,想如今、翠凋紅落。
漫寫羊裙,等新雁來時系著。
怕匆匆、不肯寄與,誤後約。

姜夔詩詞大全

名句書法欣賞

姜夔唐人樂書云:犯有正、旁、偏、側書法作品欣賞
唐人樂書云:犯有正、旁、偏、側書法作品

參考注釋

人樂

人世的歡樂。《莊子·天道》:“與人和者,謂之人樂。與天和者,謂之天樂。” 成玄英 疏:“俯同塵俗,且適人世之懽;仰合自然,方欣天道之樂也。”

人間的音樂。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樂律一》:“宗廟之樂,宮為之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宮、角、徵、羽相次者,人樂之敘也,故以之求人鬼。”

書雲

(1).古代觀察天象以占吉凶,並加以記錄。語本《左傳·僖公五年》:“公既視朔,遂登觀臺以望,而書,禮也。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 楊伯峻 註:“雲物,古有兩義。《太平御覽》八引《左傳》舊注云:‘雲,五雲也;物,風、氣、日、月、星、辰也。’是分雲、物為二。然《周禮·春官·保章氏》云:‘以五雲之事辨吉凶、水旱降豐荒之祲象。’ 鄭眾 、 鄭玄 皆謂雲物即雲色。五雲之色者,青、白、赤、黑、黃五色也。 杜 注亦云:‘雲物,氣色災變也。’其義亦同兩 鄭 ,是以雲物為一。蓋古禮,國君於二分二至及四立之日,必登臺以望天象(或日旁雲氣之色),占其吉凶而書之。”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書記》:“占者,覘也。星辰飛伏,伺候乃見,登觀書雲,故曰占也。”

(2). 宋 人詩文多以“書雲”指冬至。 宋 李曾伯 《雪夜不寐偶成》詩:“底事陽和尚未回,書雲已久未逢梅。” 宋 洪邁 《容齋四筆·用書雲之誤》:“今人以冬至日為書雲,至用之於表啟中。雖前輩或不細考,然皆非也…… 漢明帝 永平 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 光武 畢,登 靈臺 觀雲物,尤為可證。”

有正

指掌政的大臣。《書·酒誥》:“ 文王 誥教小子,有正有事,無彝酒。” 孔 傳:“正,官治。” 孫星衍 疏:“ 鄭 注《周禮·萍氏》引此文‘正’作‘政’。疏云:‘有政之大臣,有事之小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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