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宋代李正民的《句·其一》
全文:
黃樹性堅正,枝葉已剛願。
三十六旬久,增生才方寸。
今何成修林,左右映霞蔓。
良材豈一二,所期在不鈍。
參考注釋
三十六
約計之詞,極言其多。《文選·班固<西都賦>》:“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李善 註:“離別,非一所也。《上林賦》曰:離宮別館,彌山跨谷。” 唐 駱賓王 《帝京篇》:“ 秦 塞重關一百二, 漢 家離宮三十六。” 宋 王珪 《宮詞》:“漏永禁宮三十六,宴回爭踏月輪歸。”《儒林外史》第十四回:“三十六家花酒店,七十二座管弦樓。”
增生
(1).科舉制度中生員名目之一。 明 代生員都有月廩,並有一定名額,稱廩膳生員。後又於正額之外,增加名額,稱為增廣生員。簡稱“增生”,無月米,地位次於廩生。見《明史·選舉志一》。 清 沿襲 明 制。 清 劉大櫆 《贈大夫閔府君墓志銘》:“次 振武 ,邑增生。”
(2).生物體某一部分組織的細胞數目增加,體積擴大。例如皮膚經常受摩擦,上皮和結締組織變厚。如:腰椎增生。
才方
(1).甫,始。 宋 范仲淹 《奏議尹洙轉官》:“遷在鈐轄 安後 之上,才方半年,若就徐待制,又遷在部署 狄青 之上。”
(2).副詞。剛才。《秦並六國平話》卷下:“才方來到, 始皇 勑問:‘ 湘君 何神?’”
(3).副詞。方才,方始。 元 劉時中 《端正好·上高監司》套曲:“本日交昏入庫府,直至起解時才方取。”《元典章·戶部四·嫁娶》:“理合斷付先夫。卻緣 楊福一娘 與 陳千十二 成親已及十年, 陸千五 並不曾爭告到官。直至 大德 元年正月日內於路迎見 楊福一娘 ,將本婦奪去,才方陳告。”
猶方才。 宋 朱熹 《苦雨詩》:“仰訴天公雨太多,纔方欲住又滂沱。”《元典章·兵部三·使臣不得騎馬入酒肆》:“或看探親知人等直至打禁鐘時後,纔方回站。” 明 孟稱舜 《死裡逃生》第三出:“纔方黑窣里見個人慌忙從那邊跑去。”
李正民名句,句·其一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