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吳偉業的《讀史雜感(十首選二)》
全文:
莫定三分計,先求五等封。
國中惟指馬,閫外盡從龍。
朝事歸諸將,軍需仰大農。
淮南數州地,幕府但歌鐘。
名句書法欣賞
參考注釋
三分
(1).謂一分為三。《左傳·襄公十一年》:“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今天下三分, 益州 罷弊,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 清 唐孫華 《涿州懷古》詩:“三分 巴蜀 功成後,魂魄猶應戀故都。”
(2).指 三國 史話。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京瓦伎藝》:“ 霍四究 説《三分》, 尹常 賣《五代史》。”
(3).十分之三。 元 本 高明 《琵琶記·牛小姐盤夫》:“到如今,骨自道且説三分話,不肯全拋一片心。” 茅盾 《子夜》十七:“他們是不肯隨便放過的,況又有三分酒遮了臉。”
十份中的三份。《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七兮” 唐 孔穎達 疏:“此梅雖落,其實十分之中尚七未落,已三分落矣。”
五等
(1).五個等級。《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五等。”《孟子·萬章下》:“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孫奭 疏:“《孟子》所言 周 制,《王制》所言 夏 商 之制也。”
(2).特指五等之爵。 唐 韓愈 《晉公破賊回重拜台司以詩示幕中》詩:“將軍舊壓三司貴,相國新兼五等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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