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妥瑪
1818—1895
英國外交官。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隨英軍侵華。鹹豐二年(1852)任英國駐上海副領事。四年,英、法、美取得上海海關控制權後,任江海關第一任外人稅務司。八年,任英國侵華全權代表額爾金翻譯,參與迫訂中英《天津條約》、《北京條約》。後任英國駐華使館參贊。同治五年(1866)向清政府呈遞《新議略論》。十年任英國駐華公使。光緒二年(1876)藉口馬嘉理案,強迫清政府簽訂《煙臺條約》。九年退職回國。在華期間曾編漢語課本《語言自邇集》,設計拉丁字母拼寫漢字,其拼法稱威妥瑪式,為過去所沿用。
威妥瑪字典分解
瑪國語字典 瑪 (瑪) mǎ 〔瑪瑙〕礦物,成分主要是二氧化矽,有多種顏色,質地堅硬,耐磨,可做研磨用具、儀表軸承或裝飾品,亦可入藥。 (瑪) 筆畫數:7; 部首: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