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戎校尉
官名。南朝梁、陳置。設於南秦州、梁州,由刺史或將軍兼領,負責鎮撫少數民族。其官府稱小府,府佐品級隨府主軍號輕重而定,一般減大府一階。陳定為擬六品,比秩千石。
平戎校尉字典分解
平戎的解釋 原謂與 戎 人媾和。後指對外族採取和解政策,或平定外族。《左傳·僖公十二年》:“ 齊侯 使 管夷吾 平 戎 於王,使 隰朋 平戎於 晉 。” 杜預 註:“平,和
校尉的解釋 軍職名。據《史記》, 秦 末起義軍中已有此職。《項羽本紀》載: 項梁 “部署 吳中 豪傑為校尉、候、司馬。”又《張耳陳餘列傳》載: 陳勝 “以 張耳 、 陳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