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課稅使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又稱宣課使、稅課使。元代置。太宗二年(1230)在所轄十路內設徵收課稅所,選擇士人任徵收課稅使為長官燕京時可,宣德路中,西京路周立和,太路呂振,平陽路楊簡,真定路王晉,東平路瑜,北平路王德亨,平州夾谷永,濟南路田木西。掌管路內科差、租稅、課稅的徵收與轉運,兼管刑名和選考儒士

詞語分解

  • 徵收的解釋 政府依法向人民或下屬收取徵收營業稅詳細解釋.指收取賦稅。 清 昭槤 《嘯亭雜錄·關稅》:“當管庫者,應詳細籌畫,使輕其徵收之苛。”參見“ 徵收 ”。.今指政府依法向人民或所屬機構收取公糧、稅款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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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明代工部屬部。洪武六年置。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十三年,改名屯部,減主事二人。掌屯種、抽分征商、薪炭、夫役、墳塋之事。二十九年,再改屯田清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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